左六司
官署合称。渤海国忠、仁、义部及支司爵、仓、膳部总称。
官署合称。渤海国忠、仁、义部及支司爵、仓、膳部总称。
官名。宋朝置。南宋理宗时,应试举人私相抄袭,成抄古作,成袭老儒旧文,极多雷同,故于礼部试、国子监解试置。凡雷同试卷,即行黜落。后以贡院参详等官兼任。科举考试的试务官。宋理宗后在礼部试和国子监解试时各增
官名。清朝理藩院所属俄罗斯馆之主官。掌接待来京俄商、俄人居住之事。设一人,由本院堂官派充。
官名。清与民国时期蒙古各旗置,无定员定职,在印务梅伦有事故时代理其职务。
官名。南朝梁、陈置,为朝廷派驻诸镇监察政务的官员。梁武帝天监七年(508)定为流外三品蕴位。
(1)宦官职名。宋代入内内侍省与内侍省的都知均以副都知为副职。(2)宋代军官名。为都知的副职。参见“都知”。
官名。西汉设置,为詹事的属官。《汉书·戾太子传》:“发中厩车。”颜师古注:“中厩,皇后车马所在也。”中厩令当是宫中训养马匹之官,或用中人或用士人。成帝鸿嘉三年(公元前18年)并归大长秋。东汉不置。
元朝中书省、尚书省右丞的别称。
散官名号。北宋始置。前期为正六品下文散官。神宗元丰三年(1080)废罢。徽宗崇宁二年(1103)改置为选人新寄禄官,取代旧寄禄官留守、节度、观察判官。从八品。金再置为文散官,以授正七品下文官。元朝沿置
官名。清代步军统领下辖巡捕五营(中东西左右五营),设副将一人,位在统领下、参将上。见《清史稿·职官四·步军营》。
官名,为京兆长官,掌治京畿。王莽改郡太守为大尹,京兆尹为京兆大尹。见《汉书·王莽传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