左右校令
官名合称,即左校令和右校令的简称。汉将作大匠属下有左校令,掌左工徒,右校令,掌右工徒,秩皆六百石,各有丞一人。见《后汉书·百官四·将作大匠》。
官名合称,即左校令和右校令的简称。汉将作大匠属下有左校令,掌左工徒,右校令,掌右工徒,秩皆六百石,各有丞一人。见《后汉书·百官四·将作大匠》。
官名。春秋战国置。管理闾里政务的长官。相当于里宰。《礼记·杂记下》: “夫若无族矣,则前后家,东西家。无有,则里尹主之。”郑玄注:“里尹,闾胥里宰之属。”乡官,也称里吏、里正、里长、里君,掌一里之政。
清朝总兵之别称。总兵的俗称。详见“总兵”条。
即“宣忠斡罗思扈卫亲军都指挥使司。”
官署名。太平天国官爵不分,前期诸王都设置一套大体相同的王府机构,以处理政务。豫王府设官如下:豫第大旗手,掌军中大旗,计一人。六部书,分掌政务,有豫吏书、豫户书、豫礼书、豫兵书、豫刑书、豫工书各一人。豫
甄别执行机关。北洋政府设置,由各官署长官就合格人员中选派,每次至少十人,并指定其中一人为会长。甄别委员会的预备和补助事务,由铨叙局办理。参见“甄别”。
官署名。国民党政府设置,直属于省政府。民国三十一年(公元1942年)九月二日国民政府公布《人事管理条例》,规定省政府及院辖市政府设置人事处或人事室。人事处设处长,得分科办事,设科长及科员;人事室设主任
官名。东汉钩盾令的属官有显阳苑丞,掌管显阳苑,桓帝时置。
官名。清末内阁法制院长官。宣统三年(1911)五月设。一人,正二品,简任。承总理大臣命管理本院事务,并指挥监督所属各官。官名。清末置,为法制院的长官,见“法制院”。
禁卫军指挥机构。唐朝十六卫之一,高宗龙朔二年(662) 改左奉宸卫置,设大将军一员、将军二员、中郎将二员,与右千牛卫统率亲近禁军,共掌侍卫宫禁及供御兵器仪仗,不领府兵。受朝之日,侍列于御座左、右,职任
官署名。明初于工部所属将作司下设。洪武六年(1373)置,设正提举一人,副提举二人,掌营造供需诸事。十年随将作司同罢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