官名。清朝驻防八旗之基层军官。位在佐领之下,骁骑校之上。正五品。凡驻防之处丁少而不足治以佐领者,皆置防御治之,或专设,或与佐领兼设,视驻地营丁多寡而异。掌所辖驻防户籍,以时颁其教戒。官名。清朝驻防旗兵
官名。西魏、北周地官府民部中大夫属官,正二命。职掌参见“稍伯中大夫”。
官名。见“纳言中大夫、下大夫”。
魏晋至隋朝,以军中无职事之官为散号官,如隋朝有四十三号将军,以加泛授。
官署名。清末置于各省,掌保甲警察事务。
“小宫尹上士”的省称。
政区名。宋真宗分全国为十八路,至元丰八年(公元1085年)更定全国为二十三路:京东、河北、淮南各分为东西,京西路分为南北,陕西路析为永兴、秦凤二路,合原十八路共为二十三路。而京师所在的开封府(统十六县
清朝御史之俗称。以御史属都察院,故名。
官名。清置,为向导处的主官,见“向导处”。
官名。国民党政府置于区署,员额二至五人,在区长之下,分掌民政、财政、建设、教育、军事等事项,由区长甄选训练合格人员中遴请县政府委派。若地方财力不足,得以一人兼任数职,而军事指导员则须由区国民兵队队附兼