常平案
官署名。北宋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后,户部右曹置,掌常平、农田水利及义仓赈济,户绝田产,居养鳏寡孤独之事。由右曹侍郎领之。
官署名。北宋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后,户部右曹置,掌常平、农田水利及义仓赈济,户绝田产,居养鳏寡孤独之事。由右曹侍郎领之。
官名。明朝锦衣卫属官。洪武十五年(1382)置,正六品,职掌不详。
官署名,元朝置。文宗天历元年(1328) 立万圣祜国营缮提点所。三年,改为营缮都司,秩正四品,隶隆禧总管府下,置达鲁花赤、司令、大使、副使各一员。
官名。清末新设之职官。掌文书案牍。外务部及新陆军中所设均分为一等、二等; 国子监所设为二等、三等。又,清末新设之川滇边务大臣,所属亦有书记官。详见“一等书记官”、“二等书记官”、“三等书记官”。民国时
官名。唐置,掌皇帝出巡时布置安排中途食宿之所,由大臣担任,为临时性的。也称置顿使。见《历代职官简释·知顿使》。
官名。辽置,为留守的佐官,地位在副留守、知留守事、同知留守事之下。太平六年(公元1026年)萧滴冽曾任同签南京留守事。参见“留守司”。
官名。 西周置。 乐官。《辅师簋铭》:“荣伯入右辅师。王呼作册尹册命曰:‘更乃祖考司辅。’”
官署名。清朝盛京工部右司所属办事机构。顺治十六年(1659)置。掌制造盛京及黑龙江等处所用火药、铅子、火绳等物。光绪三十一年(1905)裁。
官署名。明洪武三年(1370)置,隶亲军都尉府。四年定秩正五品,设大使一人,副使二人。掌卤簿仪仗,典校尉。十五年改置锦衣卫。
官制用语。皇帝年幼即位,无理事之能,由大臣辅佐政事,称辅政。《三国志·魏书·三少帝纪》:“(齐王芳)景初三年正月丁亥朔,帝病甚,乃立为皇太子,是日即皇帝位……大将军曹爽、太尉司马宣王辅政。”
县分职吏名。秦始置,掌审决狱讼。《史记·曹相国世家》记曹参“秦时为沛狱掾。”又《史记·项羽本纪》说:“陈婴者故东阳令史。”《正义》引《楚汉春秋》作“东阳狱史。”是秦代县有狱掾与狱史。汉沿置,《汉书·薛