幕职官
官名统称。唐朝中期以后,节度使属官节度副使、行军司马、判官、掌书记、参谋、随军,观察使属官观察判官、支使,经略使属官经略判官,以及节度、观察、防御、团练推官、巡官,皆为幕职官。五代后唐明宗天成二年(927) 规定,藩镇幕职不得兼录事参军。宋朝包括留守判官,节度、观察判官,节度、观察掌书记,观察支使,防御、团练判官,留守推官,节度、观察推官,军事判官,防御、团练推官及军事推官等,皆由朝廷选士人为之。金朝以称地方官府之判官、推官、掌书记、主簿、县尉。
官名统称。唐朝中期以后,节度使属官节度副使、行军司马、判官、掌书记、参谋、随军,观察使属官观察判官、支使,经略使属官经略判官,以及节度、观察、防御、团练推官、巡官,皆为幕职官。五代后唐明宗天成二年(927) 规定,藩镇幕职不得兼录事参军。宋朝包括留守判官,节度、观察判官,节度、观察掌书记,观察支使,防御、团练判官,留守推官,节度、观察推官,军事判官,防御、团练推官及军事推官等,皆由朝廷选士人为之。金朝以称地方官府之判官、推官、掌书记、主簿、县尉。
官名。为外城工巡局长官,员额二人。见“外城工巡局”。
宋朝衙前将吏都知兵马使、兵马使统称。
使职名。唐朝以监察御史一人为之莅祭祀,监阅牲牢,省器服,不敬则劾祭官; 德宗兴元元年(784)以监察御史第一人察吏部、礼部,兼监祭使。宋朝为御史台五使之一,以御史充兼,掌受誓戒致斋,检视纠劾,神宗元丰
医学教官名。明清时设于府医学,明制秩从九品,清制未入流。参见“医学”。
官名。南宋国史院、日历所、会要所置,以本署官兼任,掌本署修史之事务。
官名。秦、西汉为尚书令副贰,秩六百石。东汉为尚书台次官,职权益重,若公为之,增秩至二千石。职掌拆阅封缄章奏文书,参议政事,谏诤驳仪,监察百官。令不在,则代理其职。献帝建安四年 (后99) 分置左、右。
官名。清末新设陆军部、海军部等所属各司之长官。主管各司事。官名。民国以来,中央行政各部,皆分司办公,一司的长官称司长。
官名。南朝梁、陈置。参见“炭库令”。
官名。明清道员之一。明景泰七年(1456)设,由广西按察司之分巡道兼管所属盐课司。其后山西、山东、浙江、福建、云南及延缓、固原等处,或由分巡道,兵备道兼管盐法,或由专设道员管理盐法。清朝沿设。凡不设盐
掌医疗之官的统称。历代皆置。《周礼》有医师,掌医之政令。秦汉有太医令、丞,属少府。东汉又有医丞、医工长。魏因之。晋沿置而属宗正。南渡后省中正,改属门下省。宋、齐隶侍中,梁、陈因之。后魏有太医博士助教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