宋朝的爵位分十二等:王、嗣王、郡王、国公、郡、开国公、开国郡公、开国县公、开国侯、开国伯、开国子、开国男。皇子、兄弟封国,称亲王。亲王之子承嫡者为嗣王。宗室近亲承袭和特旨者封郡王。遇恩及宗室祖宗后承袭
汉初对于三辅地区惩治不法、整顿吏治的规定。惠帝三年(公元前192年)相国奏遣御史监三辅不法事:词讼、盗贼、铸伪钱、狱不直、徭赋不平、吏不廉、吏苛刻、逾侈及弩力十石以上、作非所当服,凡九条。
官名。南朝置,见“郡军府参军”。
官名。金置,属閤门司。秩从七品,掌诸进献礼物及荐享编次位序。
宋朝榷酒机构。京城及州府县镇皆置,设监当官掌之,或募豪民买扑经营。官名。宋设此官,掌管酒税,分务管理榷酒之事。《宋史·食货志下七》政和四年诏:“酒务官二员者分两务。三员者复增其一,员虽多毋得过四务。”
官名,汉置,为皇后、太子属官,佐令掌供食用之畜厩。为厨厩副长官。参看“厨厩令”条。
官名。西汉属丞相。据《汉仪注》,征事比六百石,皆故吏二千石不以臧罪免者为之。东汉献帝建安十五年(210)亦置,员二人。官名,汉置,为丞相属官,多以原二千石因罪免降者任之,秩比六百石。《汉书·昭帝纪》:
①官名。汉朝自三公府至郡县皆置为佐吏,具体名称不一,太尉属吏有记室令史,郡府有主记室史,县府有记室史,皆主文书表报。三国魏定诸府记室官七品。两晋南北朝以来有记室令史、记室督、记室参军、中记室参军等名目
官名。金朝设于国子学。掌校勘文字,秩从八品。官名。金置,属国子学,秩从八品,掌校勘文字。
官名,掌管户部事务。唐中期以后,常特派户部以外的大臣管理户部的事,官名称判户部;如果其本身就是户部官员,则称“判本司”;如无判本司的官衔,即等于并不担任户部的实职。因此,判户部、判度支和盐铁转运使三人