平漠将军
官名。北魏置。孝文帝太和十七年(493)定为五品上。
武官名。北魏设置,用以褒赏勋庸,秩从五品上。
官名。北魏置。孝文帝太和十七年(493)定为五品上。
武官名。北魏设置,用以褒赏勋庸,秩从五品上。
官名。北魏置,为任职于秘书省的主文中散,选用才学之士充任。参见“主文中散”。
官署名。明清大理寺所属机构,分掌狱讼复审工作。参见“大理寺左寺”。
官名。清末内阁法制院属官。宣统三年(1911)五月设。额设四人,简任。掌起草与审议各类法律法令。
即“汉儿行宫都部署院”。
官名。北宋徽宗大观二年(1108)始置,从三品,为高级文官赐衔。官名,宋徽宗大观二年(公元1108年)置,位在学士、待制上,无职守,无所掌,只供侍从顾问。见《宋史·职官二》,参看“徽猷阁学士”条。
即今天的律师,协助办理讼事的人。清代黄六鸿《福惠全书刑名立状式》:“被告抄状入手,乃请刀笔讼师。”
官名。晋朝凉州刺史属官。州分职吏名。晋置,见“都水从事”。
即“江浙等处行中书省”。
宋制,官员由枢密院任命者称为宣授。元制, 自一品至五品为宣授,以皇帝的“制”任命之。
官名。即太医令。即“太医令”,详见该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