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录书

亦作录疏。清朝指对“红本”之钞录。定制,六科每日到内阁领出红本,除钞发有关衙门执行外,另做摘录二份,“通本”钞贴黄,“部本”摘重点,均按月汇钞于册。一份送内阁备修史,称“史书”,一份存科备编纂,称“录书”。录书原存放于午门外两庑,清末民初时损毁而不知下落。史书现保存于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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