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待制

①官吏更宿制度。始见于唐。太宗即位,命京官五品以上更宿中书、门下二省,时时召以草制。高宗永徽(650—655)中,命弘文馆学士一人,日待制于武德殿西门。武则天文明元年(684)诏京官五品以上清官,日一人待制于章善、明福门。玄宗先天末(713)又命朝集使六品以上二人随仗待制。代宗永泰(765—766)时,勋臣罢节制,无职事,皆待制于集贤门,凡十三人。崔祐甫为相,建议文官一品以上更直待制,其后正衙待制官日二人。②官名。即待制之官。唐始置,隶集贤殿书院。玄宗时增置,待以草制。宋朝为侍从职名。龙图阁、天章阁、宝文阁、显谟阁、徽猷阁、敷文阁、焕章阁、华文阁、宝谟阁、宝章阁、显文阁均设,从四品,为侍从贴职。金朝置为翰林学士院属官,分掌词命文字,分判院事,无定员,正五品。元朝沿置翰林院兼国史馆五人、蒙古翰林院四人、集贤院一人。明太祖洪武二年(1369)沿置,为翰林院属官,从五品。十四年革。


官名。唐高宗永徽年间,命弘文馆学士一人日制于武德殿西门;唐代宗永泰时勋臣罢制无职事的都待制于集贤门。以后成为定制,以文官六品以上更为更直待制,备顾问。宋朝各殿阁皆设待制官,位在直学士下;辽金元明都设翰林院待制;清朝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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