律例馆提调
官名。清朝刑部所属律例馆之属官。顺治二年(1654)设律例馆,以各部院通习法律者为提调。乾隆七年(1742),律例馆并入刑部,仍设提调官一人,以刑部司员兼充。后定满、汉各四人、掌章奏、文移、管理吏役及稽核律例之事。凡各司案件有应驳及应更正者,呈堂交馆稽核。光绪三十二年(1906)裁。
官名。清朝刑部所属律例馆之属官。顺治二年(1654)设律例馆,以各部院通习法律者为提调。乾隆七年(1742),律例馆并入刑部,仍设提调官一人,以刑部司员兼充。后定满、汉各四人、掌章奏、文移、管理吏役及稽核律例之事。凡各司案件有应驳及应更正者,呈堂交馆稽核。光绪三十二年(1906)裁。
东宫官名。亦称太子内直监。北齐为太子门下坊殿内局长官,置二员。隋改殿内局为内直局,置官仍旧。皆正六品。唐高宗龙朔二年 (662) 改名内直郎,隶太子左春坊。官名。北齐置,见“殿内局”。
心腹武臣。《史记·酷吏列传·张汤》:“严助及伍被,上欲释之。汤争曰:伍被本画反谋,而(严)助亲幸出入禁闼爪牙臣,乃交私诸侯如此,弗诛,后不可治。”
官署名。宋朝门下省、中书省所属机构。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后置,掌省察差失。宋代中书省吏员办事诸房之一。掌省察差失。
官名。南朝梁置,为外监殿局属官。流外三品蕴位。
官名。元置,为徽政院的佐官。见“徽政院”。
宋代称京朝官递迁之法为转官,与选人递迁之法称循资相对应。
即“太子左卫率”。
官署名。民国元年 (公元1912年) 北洋政府于农林部设林务司,次年改设农商部时称农林司。民国五年(公元1916年)一月三日公布《农商部附设林务处暂行章程》,于部内另设林务处,管理全国森林事宜。依照《
官名。西夏元昊建国初期设置,掌边境关卡事务及和市。
官名。金置,为弘文院副长官,从六品,位在知院下,与知院共掌校译经史。见《金史·百官二·弘文院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