律例馆收掌
官名。清朝刑部所属律例馆之属官。乾隆七年(1742)设。四人,以刑部笔帖式充任。掌收发文件。光绪三十二年(1906)裁。
官名。清朝刑部所属律例馆之属官。乾隆七年(1742)设。四人,以刑部笔帖式充任。掌收发文件。光绪三十二年(1906)裁。
明清官员出身之一。凡进士、举人出身及恩贡、拔贡、副贡、岁贡、优贡生、荫生出身者均为正途,其余出身者均为异途。清朝定制,异途经保举,亦同正途出身,但不得考选科道。非科甲正途出身,不得授翰林院、詹事府及吏
官署。《韩非子·三守》: “至于守司、囹圄、禁制、刑罚,人臣擅之,此谓刑劫。”
见“十雄将军”。
官名。见“公府贼曹”。
宋代三司内部机构,为户部五案之一。掌勾校百官诸军诸司俸料、春冬衣、禄米、茶、盐、鞵、酱、傔粮等。
官署名。即“贵州清吏司”。
官名,汉置,为司徒府户曹长官,掌民户、祠祀、农桑。参看“司徒”条。
即“剌马儿刚等处招讨使司”。
官吏俸禄等级。《荀子·荣辱》: “是官人百吏之所以取禄秩也。”
官名。《考工记》有裘氏,其职掌阙载。北周置裘工中士,正二命;裘工下士,正一命。属冬官府司皮下大夫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