律师考试
选拔律师的考试。北洋政府时期始有此制,依照民国六年(公元1917年)十月十八日公布的《律师考试令》的规定,律师考试与司法官考试合并举行,典试委员亦由司法官典试委员兼任。考试分甄录试和大试,与司法官考试的甄录试、初试相同。
选拔律师的考试。北洋政府时期始有此制,依照民国六年(公元1917年)十月十八日公布的《律师考试令》的规定,律师考试与司法官考试合并举行,典试委员亦由司法官典试委员兼任。考试分甄录试和大试,与司法官考试的甄录试、初试相同。
官名。西魏、北周地官府司门下大夫掌节中士佐官,正一命。
官名。驿站设此官,掌传递公文信件。唐白居易《醉封诗筒寄微之》:“为向西川邮吏道,莫辞来去递诗筒。”
州分职吏名。北齐置,见“金曹从事”。
官名。清末高等与京师地方审判厅长官。详“审判厅厅丞”。
官署名。唐武则天光宅元年 (684) 分肃政台置,监察在京百司及军旅。中宗神龙元年(705)改左御史台。
官名。即盐州使,领八牧监,掌其马牧孳课之事。设丞二人以佐其掌。
官名。明朝于诸王府典仪所分置,一人,正九品,掌陈仪式。
即“法依旦达”。
春秋晋国公卿的食禄。《国语·晋语四》: “公食贡,大夫食邑,士食田。”
吏名。辽朝置。即在车舆局服役的著帐郎君。宫廷给使名。辽置,属车舆局。见“著帐局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