御史考试
清代选拔御史的考试,乾隆七年(公元1742年) 以古代鲠直之士如马周、阳城等皆以布衣为御史,诏大学士、九卿及督抚勿论资格,列名举奏。待诸臣奏到,下吏部定期考试。次年二月考选御史,试以时务策,乾隆帝亲取中书胡宝瑔第一。引见后,以宝泉、涂逢震等十人用为御史,沈澜发江南补用。其后从御史李清芳奏,选用御史令吏部将合例人员奏请考试。于是保荐御史之例罢废。
清代选拔御史的考试,乾隆七年(公元1742年) 以古代鲠直之士如马周、阳城等皆以布衣为御史,诏大学士、九卿及督抚勿论资格,列名举奏。待诸臣奏到,下吏部定期考试。次年二月考选御史,试以时务策,乾隆帝亲取中书胡宝瑔第一。引见后,以宝泉、涂逢震等十人用为御史,沈澜发江南补用。其后从御史李清芳奏,选用御史令吏部将合例人员奏请考试。于是保荐御史之例罢废。
官名。即“车驾清吏司员外郎”。官名。明朝始设此官,为车驾司官员,他与车驾司郎中、车驾司主事共同掌管鹵簿、仪仗、禁卫、驿传、厩马等事。清朝沿用明朝官制,也设此官,与车驾司其他官员共同掌管驿传、邮符、牧马
蒙古爵位名。《明史》作“吉囊”,地位仅次于汗,清朝征服蒙古后改称郡王。
官名。明朝锦衣卫属官。洪武十五年(1382)置,正六品,职掌不详。
官名。即太仆少卿,唐武则天光宅元年(684)改,中宗神龙元年(705)复名太仆少卿。
省称尤异,即官吏治绩优异。凡举尤异者多升迁高级官职或增秩。汉朝皇帝常不定期地下诏举治行尤异者,以资奖励。
官名。春秋时楚国置。主管王后车马的长官。《左传·昭公二十七年》:“夫左尹与中厩尹,莫知其罪,而子杀之。”官名。春秋时楚国设置,掌养御用马匹。《左传·昭公二十七年》:“夫左尹中厩尹和其罪。”
清代的俸给制度。其制是银米兼支。米视俸而定,每银一两并给米一斛,银有零头者以米之升合准之。在外文官俸银与京官同,不给禄米。正俸之外,按职务等级另给银钱,称为养廉银。文职养廉银始于雍正三年(公元1725
军官名。北洋政府设于海军各舰,由少校充任,佐助舰长和副长管理军舰事务。
春秋晋等国所置上军之副长官。
参见“吏部左侍郎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