户曹清吏司员外郎
官名。明永乐元年 (1403)置。见“户曹清吏司”。
官名。明永乐元年 (1403)置。见“户曹清吏司”。
教佛最高神职。受皇帝供奉。始设于西夏。仁宗仁孝时期帝师名波罗显胜,师号贤觉,并有讲经律论、功德司正、偏袒都大提点职务,受俱足封号。曾与仁宗同署名详勘佛经。元朝于世祖忽必烈至元六年(1269)始设,由乌
海军同等官。北洋政府设置,其军阶为上校,掌理海军医疗事务。
官名。又称“步军翼尉”。清朝八旗步军营之职官。初名“总尉”,乾隆十九年(1754)改名翼尉。额设二人,左、右翼各一人。正三品,掌分辖步军,以守卫、巡警京城。武官名。清代步军统领的佐官,秩正二品,左右翼
官名。元朝置,为蒙古翰林院长官。建院时置一员,后屡增至七员。秩从一品。下置学士二员,正二品; 侍读学士二员,从二品; 侍讲学士二员,从二品; 直学士二员,从三品; 侍制四品,正五品; 修撰二员,从六品
汉朝列侯受封的食邑。《汉书·高后纪》:“列侯幸得赐餐钱奉邑”。颜师古注:“奉邑,本所食邑也。”
官名。“枲”即麻。《周礼》天官之属有典枲下士二人,掌理布(麻布)、缌(细麻布)、缕(麻线)、紵(以紵所织之布,可杂用葛䔛之草)和制造这些物品的麻草等物。北周置织枲中士,正二命;织枲下士,
官名,即御史中丞,详“御史中丞”条。
官名,属食官令、长,掌先帝陵祭祀之食品。见《后汉书·百官志二》。
僧官名。北魏永平中置,掌本郡佛教事务。《魏书·释老志》记“永平……二年冬,沙门统惠深上言,僧尼浩旷,法浊混流,……辄与经律法师群议立制:诏州镇郡维那、上坐、寺主,冬令戒律自修,咸依内禁。”北齐改称沙门
官名。汉置,凡州所监都为京都,置尹一人,俸二千石,职如郡太守,掌治京都地区。有丞一人。见《后汉书·百官志五·州》。官名。元制,上州置达鲁花赤、州尹各一人,秩从四品。其下设同知,秩正六品;判官,秩正七品