字典APP>历史百科>古代官职>户部司

户部司

官署名。唐朝户部四司之一。高宗登基(649),以避太宗讳,改民部司设。为户部之头司,龙朔二年(662),改称司元司,咸亨元年(670)复旧。武则天光宅元年(684),改称地官司,中宗神龙元年(705)复旧。掌管全国户口、籍账、土地、赋役、贡献、蠲免、优复及婚姻、继嗣之政。设户部郎中二人为长官,户部员外郎二人为次官,另有户部主事等。中唐以后,渐失其职。


官署名。隋置民部司,唐贞观初改称户部司,为户部的头司。隋初民部司的主官为侍郎,员外郎为佐官。炀帝时改为郎与承务郎各一人。唐制以郎中、员外郎为正副主官。郎中二人,从五品上,员外郎二人,从六品上,掌户口、土田、赋役、贡献、蠲免、优复、婚姻、继嗣之事。所属有主事四人,令史十七人,书令史三十四人。计史一人,亭长六人,掌固十人。中期以后,往往调派其他郎官办理户部公事,称为判户部案,户部郎中并不能执行本身职务。直至宋元丰改制以前,都是如此。元丰改制后户部分左右曹,置左右曹郎中、员外郎各一人,分曹治事。建炎三年(公元1129年)下诏省并司官,惟户部以职事繁剧不并。绍兴中专置提举帐司,总天下帐状,以户部左曹郎官兼之,右曹开具常平钱物总数,每年秋季造册上奏。金元六部不分司,明清以户部事繁按地域分为若干清吏司,均无户部司之名。惟清代户部各司书吏仍按民科、支科、金科、仓科四科,分案管理,犹沿唐宋旧名。参见“户部十三清吏司”、“户部十四清吏司”。

猜你喜欢

  • 司厉

    官名。《周礼》秋官之属。一说为周朝置。掌理收缴民间兵械和财物。《周礼·秋官》:“司厉,下士二人,史一人,徒十有二人”,“掌盗贼之任器货贿,辨其物,皆有数量,贾而楬之,入于司兵。其奴,男子入于罪隶,女子

  • 东省特别行政区

    政区名。即原属中东铁路沿线占用土地的附属区域。北洋政府于民国十一年(公元1922年)十二月于其地置行政长官,管辖区内行政。但在此之前在司法范围内早已使用“东省特别区域”的名称。如民国九年(公元1920

  • 节度留后

    官名。即“留后”。

  • 阿木苏依达

    满语官名。汉译为“尚膳正”,为清朝内务府所属御茶、膳房之职官。

  • 威振将军

    参见“十威将军”。

  • 曾臣

    春秋时期诸侯对神的自称。天子对神称臣,诸侯为天子之臣,对神则称曾臣。《左传·襄公十八年》: “晋侯伐齐, 将济河”, “而祷曰: ‘节环㤑恃其险,负其众庶,弃妇背盟,陵虐神主。曾臣彪将率

  • 都统处置使

    官名。唐肃宗乾元元年(758)置,总诸道兵马,掌察所部善恶,不赐旌节。后行营亦置。又称都统使。

  • 肴藏署令

    官名。即肴藏令。

  • 乡啬夫

    官名。秦汉乡官,不足五千户之小乡置啬夫。掌赋税徭役,兼听辞讼,由县府委派。参见“啬夫。”官名,东汉置,负责了解本乡老百姓的善恶,出役的先后,谁家穷谁家富,应纳多少税等。《后汉书·百官志》:“其乡小者,

  • 庶政司

    官署名。北洋政府置,属外交部。依照民国元年(公元1912年)官制,其职掌为:一、外人传教交涉;二、游历、游学;三、各使署、领署、专使和各种公会经费;四、在外的本国人关系民事、刑事法律问题;五、各国公会