官名。宋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,吏部设侍郎左选,若命他官兼掌,则称左选侍郎。参见“侍郎左选”。官名。宋置,见“吏部侍郎”。
参见“十忠将军”。官名。将军名号,梁置此将军,见。《隋书·百官上》。
指狱史,掌狱法。《汉书·丙吉传》:“丙吉字少卿,鲁国人也。治律令,为鲁狱史。”“吉本起狱法小吏,后学诗、礼,皆通大义。”由此可知,“狱法小吏”,即指狱史。
官名。北魏置,为后宫女职。孝文帝改定内官时,与女酒、女食等视五品。
官名。唐高宗显庆三年(658)置为太府寺常平署长官,一员,从七品下: 掌仓储之事。武则天垂拱(685—688)初东都(洛阳)亦置。北宋初存其名而罕除授。
官名。北洋政府设置,属省警务处,掌办视察全省警务;其下设视察员至多八人。国民党政府时期各省警务处统设视察二至四人,不分设视察长与视察员。民国三十六年(公元1947年)与保安处合并为警保处。
参见“太子内直备身五职”。
官名。辽朝置。北面官,奚六部监治官,主兵事。亦称“奚王府监军”。
宫中女官名。隋文帝时置,员额三人,为尚寝的属官,掌铺设洒扫。
官署名。唐代武则天为了处置三品以上的犯官特设的司法机关。见《资治通鉴》唐长安元年“舍于三品院”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