扫虏将军
官名。西晋时,汲桑曾署石勒为之。南朝梁武帝天监七年 (508) 定为武职二十四班中的九班,大通三年 (529) 改为武职三十四班中的十一班。陈改定为拟七品,比秩六百石。北魏孝文帝太和十七年 (493) 定为八品中,二十三年复次职令,改为从八品上。
杂号将军名,东汉末年和三国都曾置,其后晋和南北朝也有沿置,掌领兵征伐。
官名。西晋时,汲桑曾署石勒为之。南朝梁武帝天监七年 (508) 定为武职二十四班中的九班,大通三年 (529) 改为武职三十四班中的十一班。陈改定为拟七品,比秩六百石。北魏孝文帝太和十七年 (493) 定为八品中,二十三年复次职令,改为从八品上。
杂号将军名,东汉末年和三国都曾置,其后晋和南北朝也有沿置,掌领兵征伐。
官署名。唐朝中书省置,以儒学者一人为学士,掌教宫人。武则天如意元年(692)改为习艺馆。
县门下吏名。汉晋于县置录事史,北魏改称录事,地位在县主簿之下。北齐沿置。北周与隋代县无录事,唐代复于县主簿下置录事。宋以后县唯置主簿,无录事。参见“录事”。
官场用语。清朝对官员因保举或捐纳而升官阶之称呼。如知县升知府,县丞升知县之类。清朝制度,外官因保举或捐纳迁升官阶称过班。道员为最高班次,以下知府、同知、通判、知州、知县、佐杂各为一班,分别称为道班、府
官名。东晋、南朝置,为直兵曹长官。南朝宋七品,梁四班至流外七班,陈八品至九品。参见“直兵曹”。官名。见“公府中直兵曹”。
官署名。唐朝少府监置,武则天垂拱元年(685)去方字。参见“织染署”。
乡、镇公职人员。国民党政府设于乡、镇公所,掌理民政事项。下设干事。
官署名。辽朝置,为北面官。东征高丽、 女直等国时临时设置, 总领东征军事。
海军相当官。北洋政府设于海军总司令处、舰队司令处、军港司令处与各舰,掌轮机事务。
官署名。唐玄宗开元二十六年(738)置翰林学士后,又置此于金銮殿之西,随皇帝所在,选取便稳者,大抵召入一、二人至五、六人不等,亦有以鸿儒硕学、经术优长、访问质疑为皇帝所礼者。
官名。元代秘书监的长官,其地位在秘书监太监、少监之上。见“秘书监(2)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