抄事
吏官名。金代设于诸京留守司、按察司、路总管府及诸府、州等官署,掌抄录事目,书写法状。
吏官名。金代设于诸京留守司、按察司、路总管府及诸府、州等官署,掌抄录事目,书写法状。
官署名。辽朝北面官,所掌不详。
官署名。或称都转运使司。西夏有都转运使司,设转运使等官。金朝中都路置都转运司,掌本路税赋钱谷、仓库出纳、权衡度量之制。设使为长官,正三品。下设同知、副使、都勾、户籍、支度、盐铁判官、都孔目官、知法等官
官署名。隋炀帝大业三年(607)改太子右虞候开府为率。唐高祖武德五年(622)为府,高宗龙朔二年(662)改为太子右清道卫,中宗神龙元年(705)复名为太子右虞候率府,玄宗开元(713—741)初改定
官署名。元置,属詹事院。设官有提点、大使各一人。
官名。唐德宗贞元十一年(795)置,从四品下,武散官,授归唐少数民族政权将领。武散官名。唐置,专授给少数民族首领,秩从四品下。
官名。简称山东司员外郎。①明清户部山东清吏司之副长官。佐郎中掌司事。明洪武二十九年 (1396) 改山东部员外郎设,一人,从五品。清顺治元年(1644)沿设,汉员外郎一人。满洲司官初不分曹,随长官所派
参见“太子备身五职”。
(1)清代士兵,经制的(即国家常设的)称为兵,非经制的称为勇。清末新军士兵分为目与兵两级,又各分正副。参见“目兵”。(2)北洋政府规定,兵的地位在军士之下,分为上等兵、一等兵、二等兵三级;海军则分一等
即“延庆宫”。
①继承官职。《曶鼎铭》:“王若曰: ‘曶,令汝更乃祖考,司卜事。”②替代职务。《班簋铭》: “王令毛伯更虢城公服。”郭沫若注: “‘更虢城公服’是替代虢城公的某种官职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