护军管理处
官署名。北洋政府设置,属内务部。按民国四年(公元1915年)公布的《改组护军办法》和《内务部拟订护军执行清廷警察章程》规定,护军管理处管理清代原来的左右翼前锋八旗护军及内务府三旗护军,裁撤原有十营统领及内务府护军统领,一切旗务均归护军管理处办理。“专任清廷警察;负完全稽查保卫之责”。管理处以都护使与副都护使为正副长官,内部分置总务、司法两科,各设科长、科员等,并直辖警察队。
官署名。北洋政府设置,属内务部。按民国四年(公元1915年)公布的《改组护军办法》和《内务部拟订护军执行清廷警察章程》规定,护军管理处管理清代原来的左右翼前锋八旗护军及内务府三旗护军,裁撤原有十营统领及内务府护军统领,一切旗务均归护军管理处办理。“专任清廷警察;负完全稽查保卫之责”。管理处以都护使与副都护使为正副长官,内部分置总务、司法两科,各设科长、科员等,并直辖警察队。
翻译官,专指翻译西方少数民族语言的翻译官员。《礼记·王制》:“五方之民,言语不通,嗜欲不同。达其志,通其欲。东方曰寄,南方曰象,西方曰狄堤,北方曰译。”疏曰:“其通西方语官谓之狄辊者,辊,知也,谓通传
官名。北魏道武帝天兴(398—404)、天赐(404—409)间置。奚斤自都水使者迁此,兼幽州刺史。孝文帝太和十七年(493) 改定官制后未见。
官名,即大夫,子是对男子的敬称、美称。在春秋时期,除周天子称王外,其他诸侯大国的国君也称王,王下最大的就是大夫。《国语·越语上·勾践灭吴》:“大夫种曰:‘今君王既栖于会稽之上,然后乃求谋臣,无乃后乎?
官名。明制以布政使司参政掌押运漕粮进京之事,称押运参政,见《明史·食货志三》。
官署名。元朝置,秩正三品,设于文宗天历二年 (1329),掌修建大承天护圣寺,置官八员,隶太禧宗禋院。至顺二年 (1331),改隆祥使司。
海军同等官。北洋政府设置,有一、二、三等造舰官,其军阶分别为上尉、中尉、少尉,掌理造舰事务。
清朝地方官员对巡抚之尊称。
官名。东汉置,名义上归属少府,秩四百石,以宦者任之,分主中宫各处。官名,为黄门署长官,宦者,俸四百石,掌中宫别处。见《后汉书·百官志三》。
清代河道总督的副职。见“河道总督”。
官名。隋文帝置库部员外郎,为侍郎的副职。炀帝改诸司诸郎为郎,废员外郎, 增郎的员额为二人,后又减为一人,另置承务郎一人,掌同员外郎。唐武德初沿置,三年(公元620年)改为库部员外郎,见该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