护鲜卑校尉
官名。三国魏文帝黄初元年(220)置。掌鲜卑各部事务,统兵,驻昌平。员二人,秩比二千石,四品。
官名,三国魏文帝置,掌鲜卑各部事务,领兵驻昌平,秩比二千石,四品。
官名。三国魏文帝黄初元年(220)置。掌鲜卑各部事务,统兵,驻昌平。员二人,秩比二千石,四品。
官名,三国魏文帝置,掌鲜卑各部事务,领兵驻昌平,秩比二千石,四品。
官署名。清末为整顿全国财政而特设之机构。又称“办理财政处”。光绪二十九年(1903)设。掌理全国财政事宜。置大臣三人,以王大臣兼充。机构属官不详。三十二年,并入度支部。官署名。清末为整顿全国财政而特设
官名。简称福建司员外郎。①明清户部福建清吏司之副长官。佐郎中掌司事。明洪武二十九年(1396)改福建部员外郎设,一人,南京户部福建清吏司亦设一人,皆从五品。清顺治元年(1644)沿设,汉员外郎一人。满
官名。宋徽宗政和六年(1116),改通仕郎置,为选人阶官,从八品。文散官名。宋政和六年(公元1116年)改通仕郎为从政郎, 秩从八品。参见“通仕郎。”
属官统称。汉朝三公府及其它重要官府皆置掾史、属,分曹治事。掾为曹长,史、属为副贰。故掾史多冠以曹名,如户曹掾、户曹史等。掾史为有职吏,其下还有从掾位,从史位、待事掾、待事史等散吏。三国晋南北朝公府皆置
官名,汉武帝元狩四年初置大司马大将军,掌武事(见《汉书·百官公卿表》)。《汉书·外戚传》:“孝宜霍皇后,大司马大将军博陆侯光女也。”到东汉,世祖以吴汉为大司马将军,主武事,掌征伐背叛。见《后汉书·百官
亦称条旨或票拟,始于明宣德 (1426—1435)中。凡政府重要文书之处理,由内阁辅臣先行拟定办法,将所拟批答之辞,墨书写于票签上,进呈皇帝,再由皇帝朱笔批书。明后期皇帝多不问政,朱批实由宦官掌握。清
官名。参见“中书”。官名。清朝内阁设中书若干人,掌撰拟、翻译等事,为正七品官。或由举人考授,或由特赐。若进士经朝考后以内阁中书任用者,可充乡试主考差,还可补知州。见《清史稿·职官一》。
选举制度。唐朝一种打破格限选拔人才的铨选办法。《唐会要》卷五四《中书省》: 大和五年(831)中书门下奏,“设博学宏词、书判拔萃、三礼、三传、三史等科目以待之”宋朝简称宏博科。参见“词科”。科举制科之
官府文书。《汉书·张苍传》: “秦时为御史,主柱下方书。”颜师古注: “如淳曰: ‘方,板也。谓事在板上者也。秦置柱下史,苍为御史,主其事。或曰,主四方文书也。’ ”官府文书。《汉书·张苍传》:“秦时
官名。清末陆军部军计司之长官。光绪三十二年(1906)设,掌军计司事。宣统二年(1910),以军计司并入军衡司,遂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