捐例
清朝捐钱授官之章程。初由补充军饷、兴办工程及赈济之需,准富民献纳款项,依例奖叙,后遂列为正项收入,明订章程及价格,如“河工捐例”、”海防捐例”等。是为暂行事例。又有捐贡监、衔封、加级、纪录等为现行事例。龚自珍言; 大臣非不忧,主上非不咨,而不外乎开捐例、加赋、加盐价之类。
清朝捐钱授官之章程。初由补充军饷、兴办工程及赈济之需,准富民献纳款项,依例奖叙,后遂列为正项收入,明订章程及价格,如“河工捐例”、”海防捐例”等。是为暂行事例。又有捐贡监、衔封、加级、纪录等为现行事例。龚自珍言; 大臣非不忧,主上非不咨,而不外乎开捐例、加赋、加盐价之类。
①“秘书省”别称。② 尚书省别称。《文选》卷二四陆机《答贾长渊》: “升降秘阁,我服载晖。”李善注谓秘阁即尚书省。③ 宋朝藏书机构。太宗端拱元年(988)建于崇文院中堂,以藏三馆真本书籍及字画,置判秘
官名。《周礼》春官之属。一说为周朝置。掌理礼器中的尊与彝,供祭祀之用。《周礼·春官》:“司尊彝,下士二人,府四人,史二人,胥二人,徒二十人”,“掌六尊六彝之位,诏其酌,辨其用与其实”。官名。周朝设此官
官名,西汉时属大司农,东汉改属河南尹,掌敖仓。详“荥阳敖仓官”条。
官名。魏晋南朝秘书、著作等官署多置。魏、晋八品,后不详。官名。见“主图令史”。
东汉末张鲁五斗米道政权官名。《三国志·张鲁传》:“其来学道者,初皆名鬼卒。受本道已信,号祭酒,各领部众,多者为治头大祭酒。”“不置长吏,皆以祭酒为治。”官名,东汉末年张鲁置,为五斗米教的行政官员。《三
官名。即太仆少卿,唐武则天光宅元年(684)改,中宗神龙元年(705)复名太仆少卿。
官署名。西晋始置,为御史台下属十三曹之一。设侍御史掌其事,监察京都畿内诸军府长官。东晋、南朝宋沿置。其后置否不详。
指用一个字做封号的王。辽有一字王,如赵王、魏王等;若为郡王,如混同郡王、兰陵郡王,则为二字王;一字王最尊贵,二字王次之。金元沿其制,亲王封一字王。元代封爵分八等,王,正一品,郡王从一品。见《金史·睿宗
官名。清朝礼部教坊司之属官。分掌殿廷朝会乐律及舞仪之事。顺治元年(1644)设,初定十五人,继裁五人。正九品。雍正七年(1729)裁。
官署名,金朝置,掌薅养竹园採斫之事。其官有管勾一员,从七品。司吏一人。监兵百人,供劳役。见《金史·百官二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