捕盗案
官署名。北宋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后,刑部置,掌治安之事。由刑部郎官领之。
官署名。北宋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后,刑部置,掌治安之事。由刑部郎官领之。
官名。①东汉献帝建安 (196—220)中曹操置。时分入居塞内的匈奴为左、右、南、北、中五部,部立其贵者为帅,选汉人为司马以监督之。参见《晋书·北狄传》。②十六国后燕置。《晋书·冯跋载记》:“ (冯跋
官名。金代设有此官,负责守官署。参看“勃极烈”条。
官场用语。即宋朝贡举礼部试第一名。太祖开宝八年(975),殿试礼部奏名举人,重定名次,始与状元有别。殿试唱名时,如过第三次尚未呼及,可越众声明,虽成绩在下等,亦可升甲,或升至第一甲。若皇帝因丧暂停殿试
官名,也写作庖人,汉置,属少府,掌宰割供肉食,其长官称长、丞。东汉省。见《汉书·百官公卿表上·少府》、《后汉书·百官志三·少府》。胞,同庖。
清朝总督尊称。
官名。唐高宗龙朔二年(662) 改太子药藏监置,为太子左春坊药藏局长官,置二人,正六品上,掌和医药,侍奉东宫。
宋朝官文书名。官员差出或赴任,有走马头子,可乘递马。官吏向商人购物,不即时付钱可给头子作债务凭证。
官名。辽圣宗开泰八年(公元1019年)耶律八哥奏,渤海承奉班宜设官以统之,因设渤海承奉都知、押班,属南面京官。掌东京宫中承奉之事。
宋代专知官及其副手的合称。参见“专知官”。
官名。十六国前秦苻坚置,为四禁将军之一。统兵驻于京师,亦经常率军出外征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