惩戒机关名。国民党政府设置,隶属于司法院。掌理各中央机关中事务官的惩戒事务。设委员长一人,初由司法院副院长兼任,后改为专任;委员九至十一人,其中须有三至五人曾充任简任法官职务的。惩戒委员的任期,初为两
官名。清代理藩院旗籍、王会、典属、柔远、徕远、理刑六清吏司各置主事为司官,其地位在郎中、员外郎之下。参见旗籍等六清吏司条。
官名。唐太宗贞观十一年 (637) 始置,为正九品上武散官。宋初因之,神宗元丰五年 (1082)改官制,除少数民族人依旧除授外,余皆罢。武散官名。唐宋置,秩均为正九品上。
见“仓科”。
见“点检医药饮食”。幕职名。宋置,见“点检医药饮食”。
见“编修敕令所”。
官名。隋炀帝大业三年(607)以后改奉信郎置,隶谒者台。量事大小,受命出使。
参见“十忠将军”。官名。将军名号,梁有此将军。见《隋书·百官上》。
官名,王莽置,为五谏官之一,掌谏。见《汉书·王莽传》。参看“司中”条。
宋代吏人授官的一项规定。即“年劳补官法”,见该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