掌礼司
官署名。清置,为内务府七司中的第三司;掌本府祭祀、礼仪、乐舞,兼稽太监品级及果园赋税。见《清史稿·职官五·内务府》。
官署名。清置,为内务府七司中的第三司;掌本府祭祀、礼仪、乐舞,兼稽太监品级及果园赋税。见《清史稿·职官五·内务府》。
官名。北洋政府设置,见“库伦理事官”。
官署名。清末中央各部院、各省督抚及顺天府之附属机构。宣统元年十二月(1910)奏设。机构、职官无定制,一般在京各衙由丞参督管,各省由司道督管。职司有关该衙该省筹备宪政事宜的执行与统计。(1)清末法部筹
武官名。清置,属前锋营,掌分辖营众,见“前锋营”。
辽、金、元官署名。辽代有皇太后、皇太妃、皇后、近位、皇太子、亲王等祗应司,职掌不详。金属工部、掌给宫中诸色工作。设提点、令丞、直长、收支库都监、同监等官。提点、令、丞领司事,秩从五品、从六品、从七品。
官名。南北朝置,为戍的主将,掌守防捍御之事,除管理军政外,还干预民政和财政。多以郡太守、县令、州参军及杂号将军等官兼领。北魏肃宗孝昌三年(527),因政权不稳,曾诏留戍主、副质子于京师。北齐定为从七品
官名。西魏恭帝三年(556) 仿《周礼》稍士置,北周沿置。秋官府刑部中大夫属官,正三命。下设稍法中士以佐其职。隋文帝开皇元年(581) 罢。
官名。三国魏置,西晋、十六国前凉沿置。主伊吾(今甘肃安西以北)一带军务。魏、晋皆七品。见《魏书·私署凉州牧张寔传》。官名,三国魏置,掌伊吾军务。西晋、十六国前凉沿置。
参见“署缺”。
官名。春秋时吴国置。掌观看土地风水。《吴越春秋·阖闾内传》: “子胥乃使相土尝水象天法地,造筑大城。”
参见“太子骑官备身五职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