推勘官
官名。① 北宋御史台属官。太宗淳化元年 (990)置,掌审讯重大刑狱案件。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 改制废。②北宋三司属官。专掌审讯有关财务刑狱案件,以京朝官充任。英宗治平三年 (1066)废。神宗熙宁二年 (1069) 复置管勾推勘官,以京朝官或幕职州县官充任。参见“三司推勘院”。
官名。(1)宋淳化元年(公元990年)置,属御史台。掌审讯重大刑狱案件。元丰改制后废。(2)宋代三司置,亦称三司推勘公事,主管三司推勘院,专门审讯与三司有关的财务刑狱案件。
官名。① 北宋御史台属官。太宗淳化元年 (990)置,掌审讯重大刑狱案件。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 改制废。②北宋三司属官。专掌审讯有关财务刑狱案件,以京朝官充任。英宗治平三年 (1066)废。神宗熙宁二年 (1069) 复置管勾推勘官,以京朝官或幕职州县官充任。参见“三司推勘院”。
官名。(1)宋淳化元年(公元990年)置,属御史台。掌审讯重大刑狱案件。元丰改制后废。(2)宋代三司置,亦称三司推勘公事,主管三司推勘院,专门审讯与三司有关的财务刑狱案件。
西夏语官名。西夏置,职掌不详。《宋史·夏国传下》记元丰八年(公元1085年)三月神宗崩,七月,夏国“遣丁拏嵬名谟铎、副使吕则陈聿精等来奠慰。”丁拏为嵬名谟铎的官称。《续资治通鉴长编》卷一五四“庆历五年
官名。南诏望苴蛮官,代王裁处,以付六曹。
北洋政府时期临时执政府的内部机构。掌收发各种公文、函电,职官设置不详。
1、上公。《穆天子传》:“乃命正公郊父,受敕宪。”注:“正公,谓三上公。”2、周天子的降称。东周战国末年,周王降号为公,称正公。《后汉书·周嘉传》:“我平王之后,正公玄孙。”注:“《谢承书》曰:其先出
官署名。清朝管理西陵陵寝三衙门之一。设于直隶易州 (今河北易县)。包括泰陵、泰东陵、昌陵、昌西陵、慕陵、慕东陵及崇陵等七处。设郎中四人,员外郎十五人,主事二人及读祝官、赞礼官、笔帖式等。掌西陵之判署文
官名。辽置,见“舍利司”。
官名。辽朝置为北面官,侍卫司长官。武官名。辽置,见“侍卫司(2)”。
官名。为武器署的主官,见“武器署”。
官名。即祠部员外郎,唐高宗龙朔二年(662)改,咸亨元年(670)复;玄宗天宝十一载(752)改,肃宗至德二载(757)复名祠部员外郎。
官名。隋朝太常、鸿胪二寺皆置。唐朝因置,隶门下省、太常寺,各十二员、十六员,掌赞唱,为行事之节,分番上下,太凡祭祀、朝会,掌承传。太子左春坊亦置四员。宋朝太常寺沿置,正名赞者七员,守阙赞者七员、私名赞