推勘官
官名。① 北宋御史台属官。太宗淳化元年 (990)置,掌审讯重大刑狱案件。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 改制废。②北宋三司属官。专掌审讯有关财务刑狱案件,以京朝官充任。英宗治平三年 (1066)废。神宗熙宁二年 (1069) 复置管勾推勘官,以京朝官或幕职州县官充任。参见“三司推勘院”。
官名。(1)宋淳化元年(公元990年)置,属御史台。掌审讯重大刑狱案件。元丰改制后废。(2)宋代三司置,亦称三司推勘公事,主管三司推勘院,专门审讯与三司有关的财务刑狱案件。
官名。① 北宋御史台属官。太宗淳化元年 (990)置,掌审讯重大刑狱案件。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 改制废。②北宋三司属官。专掌审讯有关财务刑狱案件,以京朝官充任。英宗治平三年 (1066)废。神宗熙宁二年 (1069) 复置管勾推勘官,以京朝官或幕职州县官充任。参见“三司推勘院”。
官名。(1)宋淳化元年(公元990年)置,属御史台。掌审讯重大刑狱案件。元丰改制后废。(2)宋代三司置,亦称三司推勘公事,主管三司推勘院,专门审讯与三司有关的财务刑狱案件。
明、清负责翻译阿拉伯语言文字的部门。始置于永乐五年(1407),设译字生、通事以掌其事。初隶翰林院,弘治七年(1494)改隶太常寺。清初沿置,隶翰林院,乾隆十三年(1748)省并入礼部。
官名。秦及西汉属太仆,主闲驹监,掌皇帝所用马匹,有丞。东汉省。官名,秦汉皆置,属太仆,为闲驹监长官,主闲驹监,佐官有丞。见《汉书·百官公卿表上·太仆》,参看“闲驹监”条。
官名。省称“令”,战国置,县级行政机构长官,掌一县之政令。秦始皇统一六国后,在全国确立郡县制度,县万户以上设令,秩千石至六百石,汉承秦制,略有损益,边地县不满万户也称令。令长区别及其本身秩位高低除依户
官署名。唐朝御史台三院之一,为殿中侍御史之所,双日受事; 初入院者知左、右巡,纠察违头,分监京畿诸州兵,为务剧之任; 其年资深者则主东、西推,监太仓、左藏出纳及宫门内事。五代迄宋,御史台沿置,以殿中侍
官名。隋炀帝一度改将作监大监为将作大令。详见“将作监”。
① 副手,副职。《左传·成公十三年》:“孟献子从王以为介而重贿之。”《昭公元年》: “任举为介。”②官名。使臣随从官员。又称“行介”。周朝置。《周礼·秋官·大行人》: “介五人”。《韩非子·八经》:“
官名。战国始置,尊称太守,为一郡最高行政长官。秦汉沿置。后为郡守、太守、刺史的简称。详见各条。②官制用语。官吏试职称守。汉朝官吏有试守之制,期限一年,满岁转正,得食全俸,即为“真”。魏晋南北朝以低职署
官署名。魏晋南北朝时代,刺史常带将军,其佐吏除承汉以来的丞与功曹,主簿,诸曹掾、史之外,仿州军府之制,多置参军。其军事重地或郡当边区有少数民族者,亦置军府,如会稽、丹阳、吴郡、吴兴、琅邪、高阳、宣城、
官名。宋朝讲议司、修政局、实录院皆置,在本部门负责检验故事,进行研究。
官员任用限制之一。魏晋南北朝实行门阀制度,出身的高低与清浊与整个的选格相关,可说是一种普遍的任用限制。其时贵族子弟入仕的年龄低, 初任的官职高,寒门入仕年龄高,而且只能升至一定官职。官员的任用,根据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