官名。三国魏置。《太平御览》卷二四一《都尉》条引《魏略》: “积弩都尉,秩比二千石,后更为典弩都尉。”
官制用语,即罢免官员职务。《汉书·文帝纪》:“遂免丞相勃,遣就国。”北魏免官者三年后降一阶叙用; 才优擢受者,不拘此限。后世沿用,制度或有不同。免去官职。(1)任满免职。官员任满,免去原职,另任他职,
官名。唐肃宗乾元元年(758) 置,亦称都团练守捉使,大者领州十余,小者二三州,以保境、安民、惩奸为务。德宗时,行营亦置。
西晋行政区划。晋初承魏旧制有司隶、兖、豫、冀、青、徐、幽、并、雍、凉、荆、扬、益、梁十四州,太始五年(公元269年)析雍、凉、梁三州之七郡置秦州,太始七年(公元271年)析益州置宁州,咸宁二年(公元2
官署名。清朝兵部车驾清吏司所属办事机构。额设经承二人,至光绪(1875—1908)间改为一人。
官名。《周礼》地官之属。一说为周朝置。掌劝谏王的过失,兼掌国子六艺六仪的教育。《周礼·地官》:“保氏,下大夫一人,中士二人,府二人,史二人,胥六人,徒六十人”,“掌谏王恶,而养国子以道,乃教之六艺”,
官署名。宋置,或称三司都勾院,属三司。掌审查各地申报三司的钱粮百物出纳帐册簿籍,审察其差误而加以查究。主官为勾院判官,其下有勾覆官。三司分为盐铁、度支、户部使时,勾院亦分设户部勾院、度支勾院、盐铁勾院
指郡守、刺史和县令、县长、县丞、县尉。汉朝郡守的官俸为二千石,故俗称其为二千石。《汉书·百官公卿表上》:“郡守,秦官,掌治其郡,秩二千石。”也指刺史。《后汉书·百官五·州郡》:“外十二州,每州刺史一人
宋朝士名。徽宗政和八年 (1118)置,以赐在学选人,从九品。
官名。北魏置。为任职于殿内的侍御中散。《魏书·恩幸传》: “(王仲兴)以父任早给事左右,太和(477—499)中殿内侍御中散、武骑侍郎、给事中。”参见“侍御中散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