宫官名。南朝宋太宗定后宫百官时置。员二人,五品。
又称“司书”。清朝钦天监时宪科之属官。顺治元年 (1644) 设。汉一人,秩正九品。掌校刊时宪书,领布四方。
官名。北魏末置。统率前军。《魏书·出帝平阳王纪》: “以斛斯椿为前军大都督,寻诏椿镇镇虎牢。”
官名。清朝前锋营之职官。额定八人,左、右翼各四人。由前锋内委补,佐前锋参领掌分辖营众。
民国时市政府的所属机关,掌公营业的经营管理和其他机关经营的公用事业、民营事业的监督;设局长一人,总理局务。
官名。北魏始置,孝文帝太和十七年(493) 定为第六品中,二十三年改第七品上。明末李自成农民军政权置,五品。崇祯十六年 (1643) 于襄阳定制,中营制将军下设正、副、左、右四人,左营制将军下设一人,
宋朝三司所属户部、度支、盐铁三机构合称。
官名。南朝宋置。门下省低级官员。
官名。明代王府长史司所属有典仪所,置典仪正一人,秩正九品,掌陈仪式之事。其副职有典仪副一人,秩从九品。嘉靖四十四年(公元1616年)裁革。
周朝封赐公卿大夫作为世禄的封邑。《周礼·天官 ·大宰》郑玄注: “公卿大夫之采邑,王子弟所食邑,周召、毛聃、毕原之属在畿内者。”分封制时代诸侯封赐所属卿大夫作为世禄的田邑。采邑的土地和附着于土地上的劳