有正
周朝各级官长泛称。《尚书·周书·酒诰》:“文王诰教小子、有正、有事,无彝酒”。
周朝各级官长泛称。《尚书·周书·酒诰》:“文王诰教小子、有正、有事,无彝酒”。
官名。廱是右扶风所属之县,廱太宰令是设在廱县的祭祀五帝时主管熟食的官,有丞。《汉书》颜师古注引如淳说:“五畤(指密畤、上畤、下畤、畦畤、北畤,祭五帝之地)在廱,故特置太宰以下诸官。”东汉不设。
官名。尚书省仓部曹长官通称。三国魏始置,亦称仓部郎中,资深者可转侍郎,六品,秩四百石。隶度支尚书。两晋南朝沿置,宋六品; 梁侍郎六班,郎中五班; 陈侍郎、郎中并四品、六百石。北魏前期仓部曹置尚书,郎居
科举制科之一。唐代设置, 属于不遇类科目。景龙三年(公元709年)诏举,夏侯铦及第。
官署名。北齐置,属门下省。以主衣都统二人为长官,下设主衣子统二人,掌管御用衣服器玩等事务。南朝梁东宫亦设。
官署名。明朝内府惜薪司所属机构,掌供应宫廷薪炭。设佥书、监工以督其事,皆以宦官为之。
官名。北齐置。掌并州尚书省度支曹事务。《北齐书·崔劼传》:“(崔劼)迁并省度支尚书,俄授京省,寻转五兵尚书。”其职掌与“度支尚书”略同。
县门下吏名。汉置,见《隶续》一九《尉氏令郑季宣碑阴》,其地位低于记室史,参见“县记室掾”。
宋代称京朝官递迁之法为转官,与选人递迁之法称循资相对应。
官名。北洋政府于高等审判分庭内配置检察官一人,称为分庭检察官,执行检察事务,不另设分庭。
爵名。东汉置,位在乡侯下。晋、南朝宋、梁、北朝北魏皆置。初封都亭,后无封地。爵名,汉置,为亭侯的一种。在乡之亭称野亭,在城之亭称都亭。《后汉书·皇后纪下·灵思何皇后传》:“帝求母王美人兄斌……斌还,迁