朝服侯
爵名。北魏置,孝文帝太和十七年(493)定为五品下,二十三年改从五品。
爵名。北魏置,孝文帝太和十七年(493)定为五品下,二十三年改从五品。
官名合称。即隋朝前军、后军、左军、右军四将军,皆为从六品上; 炀帝大业三年 (607)罢。
见“印务参领”。
官名。太平天国军中给事官。见 “军中典官”。
官名。见“左右射声率下士”。
官署名。元至元九年(公元1272年)置,属大都留守司。掌采伐材木,烧炼石灰。以提领一人为主官,下设副提领、提控各一人。
官名。匈奴置。由单于子弟充任,统领部众,地位在左、右於陆王之下。
官名。元置,见“行中书省”。
清朝八旗世管佐领之一。又称“族中承管佐领”。凡兄弟一同带来人丁编立及族人合编之佐领,或无根由佐领经一家管过五世以上者,佐领员缺于族人中通行拣选世管,名为族中承袭佐领。
官名。西魏恭帝三年(556)置,北周沿置。夏官府吏部司次官,亦称吏部下大夫、小吏部。员一人,佐吏部中大夫掌官员的选举与迁转。北周武帝建德二年(573),省六府诸司中大夫,遂为吏部长官,称吏部下大夫。宣
官名。北魏置。太和十七年(493)定为九品上,二十三年复次职令后无此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