杂监司
宋朝提举坑冶铸钱司、提举市舶司等官署统称。
宋制于诸路监司之外,对于主管一路特殊事务的官司合称为杂监司,如提举坑冶铸钱司、提举市舶司等属之。
宋朝提举坑冶铸钱司、提举市舶司等官署统称。
宋制于诸路监司之外,对于主管一路特殊事务的官司合称为杂监司,如提举坑冶铸钱司、提举市舶司等属之。
官名。辽置,见“十二宫南面行宫都部署司”。
官名。隋朝十二卫大将军之一,置一员,正三品,与右武候大将军同掌车驾出营卫,分领府兵。炀帝大业三年(607)改名左候卫大将军。
官名,俸六百石,掌公主家钱财库藏。见《汉官》或《后汉书·百官三·宗正》“诸公主……”注。
官署名。宋神宗元丰 (1078—1085)改制,吏部、仓部、兵部均设。掌文书收发之事。
满语官名。武职。汉译为“委署参领”。
官名。战国时楚有此官,掌占筮。屈原《卜居》:“竭知尽忠,而蔽于谗;必烦虑乱,不知从,乃往见太卜郑詹尹……詹尹乃端策拂龟曰:君将何以教之?”
官名,辽朝置,为北院都部署司长官,掌北院部族军民之事。其官有北院副部署。见《辽史·百官志一》,参看“北院”条。官名。辽置,为北院都部署司的主官。见“北院都部署司”。
官名。即金正,见该条。
罪名。指官员或诸侯王、列侯违抗、搁置皇帝诏命。西汉武帝时始立废格、诅诽之法,多从重判处,或至于死刑。
主的嫡长子或太子。《礼记·文王世子》:“宗人授事,以爵以官,其登馂献受爵,则以上嗣。”注:“上嗣,君之適(嫡)长子。”《周书·萧圆肃传》:“莫不援立太子,为皇之贰。是以《易》称明雨,《礼》云上嗣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