村息讼会
村自治组织的司法机关。北洋政府时期山西省于民国十一年(公元1922年)实行“村自治”,村自治组织的司法机关为息讼会,其职权为调解、公断命案以外的讼事。设会长一人,公断员五至七人。公断员由村民会议选出,会长由公断员互选。
村自治组织的司法机关。北洋政府时期山西省于民国十一年(公元1922年)实行“村自治”,村自治组织的司法机关为息讼会,其职权为调解、公断命案以外的讼事。设会长一人,公断员五至七人。公断员由村民会议选出,会长由公断员互选。
武官名。北魏置,为州军府督将之一, 掌领兵之职。《金石萃编》三十《敬史君碑阴》有都督四十人。其时州军府都督有领民者, 《周书·赵昶传》载:“氐梁道显……款附。……徙其豪帅四十余人并部落于华州,太祖(宇
官名。隋朝陇右牧长官,置一员,视从五品,掌统诸牧。官名。隋代陇右牧置总监、副监、丞,以统诸牧:其中骅骝牧及二十四军马牧,每牧置仪同及尉、大都督、帅都督等员。驴骡牧,置帅都督及尉。原州羊牧,置大都督及尉
官署名。明朝于各王府置,掌畜养牲畜,以供王府之需,所设官俱为杂职。
古代官府分曹办公,即分职办公,犹如今之官府分厅、局、科、室办公,这“曹”,就类似今天的厅、局、科、室。《后汉书·儒林传·张玄》:“玄初为县丞,尝以职事对府,不知官曹处,吏白门下责之。”《唐会要·内外官
官名。东汉置,属光禄勋,由谒者仆射统领。员五人,秩六百石,职掌殿中礼仪。官名,东汉置,属光禄勋,共五人,由仆射统领。俸比六百石,掌殿上时节威仪。见《后汉书·百官志二·光禄勋》。
官署名。元置,属工部。掌巡视黄河之事。设提领二人,副提领一人。
官名。清末大理院、京师高等审判厅、京师地方审判厅所属机构看守所之长官。负责看押未决人犯,及处理所内一切事务。属大理院者从五品,奏补; 属京师两审判厅者分别为正六品、从六品,奏补。
见“舍人院”。
海关海事部理船科的洋员。见“海事部”。
官名。见“公府法曹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