染院
官署名。北宋太宗太平兴国三年(978),改染坊置,分东、西二院,隶少府监,掌染丝枲币帛。真宗咸平六年(1003),并为一院。以京朝官、诸司使副或内侍一人为监官,三班使臣一人为监门官。
宋少府监所属机构。太平兴国三年(公元978年)置东西染院,咸平六年(公元1003年)并为一院。掌染丝枲币帛。
官署名。北宋太宗太平兴国三年(978),改染坊置,分东、西二院,隶少府监,掌染丝枲币帛。真宗咸平六年(1003),并为一院。以京朝官、诸司使副或内侍一人为监官,三班使臣一人为监门官。
宋少府监所属机构。太平兴国三年(公元978年)置东西染院,咸平六年(公元1003年)并为一院。掌染丝枲币帛。
官名。清末法部宥恤司长官。光绪三十二年(1906)设。定额三人,正五品,奏补。总理本司事务。
官名。明初司天监、钦天监置,为本监长官,洪武二十二年(1389)改监正。又,明太仆寺所辖诸牧监初亦置为长官,洪武十年(1377)改监正。
官署名。唐高祖武德五年(622)改右宫门将置,设率一员、副率二员,掌东宫诸门禁卫,置长史及录事、兵、胄曹参军事,又有监门直长等属官。高宗龙朔二年(662) 改名右崇掖卫,咸亨元年(670)复旧; 武则
官名。隋司农寺有廪市署,置令及丞,掌仓库储藏和市场交易。所属有京市肆长四十人。唐代废廪市署,置诸市署令,属太府寺。
官名。宋朝都督等属官,临时派遣处置各种事务。幕职名。宋置,为御营使、都督、宣谕使、镇抚使、三衙等所属,以备临时差遣,处理各府司的日常事务和紧急事务。
官名。唐朝于诸王府置。五代沿置,为诸司使之一。宋初属西班诸司使,多不领本职,仅为武臣迁转之阶。真宗咸平元年 (998) 定为同六品,神宗元丰 (1078—1085) 改制改正七品。徽宗政和二年(111
官名。隋于内侍省置掖庭局,设令、丞各二人。炀帝改内侍省为长秋监,掖庭局改为掖庭署,参用士人。唐复为掖庭局,属内侍省,掌宫人簿籍,设令二人,从七品下;丞三人,从八品下;宫教博士二人,从九品下;监作四人,
古代官府分曹办公,即分职办公,犹如今之官府分厅、局、科、室办公,这“曹”,就类似今天的厅、局、科、室。《后汉书·儒林传·张玄》:“玄初为县丞,尝以职事对府,不知官曹处,吏白门下责之。”《唐会要·内外官
官职等级制度。① 官品与官秩的联系,详见“品”、“秩”。②官品的异称,《晋书》卷二四《职官志》: “光禄大夫加金章紫绶者,品秩第二,……光禄大夫假银章青绶者,品秩第三。”官员的级别和俸禄的等级。周朝称
参录、分录尚书事之意。《宋书·百官上》:“晋康帝世,何充让录表曰:‘咸康中,分置三录,王导录其一,荀崧、陆晔各录六条事。’然则似有二十四录,若止有十二条,则荀、陆各录六条,导又何所司乎?若导总录,荀、