官署名。清朝总管宫廷事务之专门机构,独立于政府的行政系统之外。顺治(1644—1661)初设,十一年(1654),以十三衙门取代之,十八年复设,遂为定制。总掌上三旗包衣之政令与宫禁之治理。具体负责宫廷
官名。西魏、北周天官府御正中大夫司服上士佐官,员二人,正二命。
官署名。北齐置。属长秋寺。掌宫女之事。置令、丞,又有宫教博士二人,并用宦者,隋初改名掖庭局,炀帝大业三年(607) 复改署,设令、丞各二人,隶长秋监,参用士人。唐复称掖庭局。
官名。明建文(1399—1402)初改大理寺司务置,二人,从九品。仍掌出纳文移。成祖朱棣即位,复称司务。
官名合称,即左校令和右校令的简称。汉将作大匠属下有左校令,掌左工徒,右校令,掌右工徒,秩皆六百石,各有丞一人。见《后汉书·百官四·将作大匠》。
官名。北洋政府置,为经济调查局的长官,见“经济调查局”。
女爵位名。太平天国后期朝内正职官中添设六爵,地位在丞相之上,在女官中也设六爵,女六爵在爵名前均加一贞字。戊午八年(公元1858年)《太平礼制》规定:“女贞义、女贞安、女贞福、女贞燕、女贞豫、女贞侯、女
官名。明清都察院所属湖广司之主官。掌道事。明洪武十五年(1382)设,三至五人。后增至八人。南京都察院亦设三人。皆正七品。清顺治元年(1644)沿设。乾隆十四年(1749)定制,设掌印御史满、汉各一人
官名。西汉京畿地方行政长官之一。武帝太初元年 (前104) 改右内史置,职掌如郡太守。其地属京畿,为“三辅“之一,故不称郡。因治京师,又得参与朝政,故又有中央官性质。秩中二千石 (一说秩二千石),地位
官名。明清钦天监之副长官。佐监正掌监事。俱正六品。明洪武二十二年(1389),改监丞设,二人。清顺治元年(1644)沿置,初由汉人充任。康熙四年(1665),定设左、右监副,满、汉俱各二人。雍正八年(