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检正官

官名。宋朝中书门下属吏。神宗熙宁三年(1070),置检正五房公事一人,总领孔目房、吏房、户房、兵礼房、刑房之事; 诸房各置检正公事二人,皆以京朝官充任。若以选人充任,则称习学公事。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废,以其职事分归中书舍人、给事中、尚书左右司郎官。南宋高宗建炎三年(1129),又置中书门下省检正诸房公事二人,正六品。次年罢。绍兴二年(1132)复置一人。


官名。唐制,中书门下五房均设主书、主事等官以办理文书事务,等于宰相的僚属,职事虽重要而位份甚低,谓之堂吏。宋初犹沿其制,后为防止贪污把持之弊,于熙宁三年(公元1070年)置检正五房公事(即都检正官)一人,五房各置检正二人,并以京朝官充任;若以选人充任则称习学公事。掌监督五房事务。元丰新官制实行,罢检正官,以其职归左右司。南宋建炎三年(公元1129年)中书门下省置检正诸房公事二人,一人检正吏、礼、兵房,一人检正户、刑、工房,次年废。绍兴二年(公元1132年)诏中书门下省复置检正官一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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