① 官署名。(1)西魏、北周秋官府置,掌刑罚,处治犯罪,并参预撰定刑律。长官为中大夫,置二员; 有上士二员,统中士、下士若干。(2) 即尚书省刑部头司,唐玄宗天宝十一载 (752) 改,肃宗至德二载
见“都提举万亿宝源库”。
官署名。为长庆寺的佐官,见“长庆寺”。
官署名。简称营缮司。明清工部四司之一。掌理营建宫殿、陵寝、城廓、祠庙、仓库、廨宇、营房、府第之事,监管匠人、工役,备办物料,辨材分贮,以待兴工。明洪武二十九年(1396)置,设郎中一人,员外郎三人,主
官名。三国时魏置,属中书省,秩第七品,掌呈奏。高贵乡公时改为通事都尉,旋又改为通事侍郎。蜀吴均无此职。
官名。民国置,为财政部副长官,主管常务工作。相当今天的财政部副部长。
见“陕西等处行中书省”。
凡指羽林禁军,参看“羽林”、“羽林郎”条。
见“大天源延圣寺总管府”。
见“纠察在京刑狱司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