武卫军都指挥使司
官署名。金置,属尚书兵部,掌防卫都城,警捕盗贼。其官有都指挥使,从三品;副都指挥使,从四品;还有判官等。见《金史·百官二·都指挥使司》。
官署名。金置,属尚书省兵部。掌防卫都城、警捕盗贼。设官有都指挥使一人,秩从三品;副都指挥二人,秩从四品;副都一人,判官一人。下辖钤辖司,掌管辖军人、防卫警捕之事,有钤辖十人,秩正六品;都辖四人,秩从七品;都将二十人,秩从九品。
官署名。金置,属尚书兵部,掌防卫都城,警捕盗贼。其官有都指挥使,从三品;副都指挥使,从四品;还有判官等。见《金史·百官二·都指挥使司》。
官署名。金置,属尚书省兵部。掌防卫都城、警捕盗贼。设官有都指挥使一人,秩从三品;副都指挥二人,秩从四品;副都一人,判官一人。下辖钤辖司,掌管辖军人、防卫警捕之事,有钤辖十人,秩正六品;都辖四人,秩从七品;都将二十人,秩从九品。
官名。唐太宗贞观十一年(637)置为从八品下武散官。宋朝沿置,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罢。
官署名。北宋初年置,掌裁制衣服。太祖乾德四年(966),并归裁造院。
官名。吐蕃官,曰曩论掣逋,亦曰论莽热,置一人,任国事。
官名。传说有虞氏置。掌烹饪供饮食的官长。《左传·哀公元年》: “逃奔有虞,为之庖正。”官名,掌管膳食。《左传·哀公元年》:“逃奔有虞,为之庖正。”注:“庖正,掌膳之官。”
清代的俸给制度。其制是银米兼支。米视俸而定,每银一两并给米一斛,银有零头者以米之升合准之。在外文官俸银与京官同,不给禄米。正俸之外,按职务等级另给银钱,称为养廉银。文职养廉银始于雍正三年(公元1725
官名。清朝侍卫处之职官。顺治元年(1644) 设,定员十二人,由署侍卫班领、侍卫什长内遴选。乾隆三十六年 (1771) 始定,同二等侍卫,武职正四品。掌领侍卫之事。
官名。宋真宗天禧二年(1018)立皇太子,置同主管左、右春坊事二人,以武臣兼任。神宗升储又置。南宋因之。官名。宋置,见“右春坊”。
参见“太子三校”。
官名。西汉哀帝元寿二年置大司马长史,俸千石,为诸吏之长,掌诸事务(见《汉书·百官公卿表》)。大司马长史即大司马所属的长史,秩千石,为幕僚之长,佐大司马处理事务(见《汉书·百官公卿表上》)。到东汉,世祖
官名。北齐始置,协助四门博士教授四门学生,员二十人。隋初沿置,员五人,从九品,文帝开皇十三年(593)罢。唐国子监四门馆置三至六人,从八品上,职掌如故。学管名,清朝置,三人,正八品上,掌佐博士教授学生