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殿中少监

官名。殿中省次官,唐高祖武德三年(620)改殿内少监置,员二人,从四品上。协助殿中监掌供奉皇帝生活事务。高宗龙朔二年(662)随本省改名中御少监,咸亨元年(670)复旧。北宋前期为四品寄禄官,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时罢,徽宗崇宁二年(1103)复置,员一人。辽朝亦置,为南面官,殿中司副长官。参见“殿中省”。


官名。唐武德元年(公元618年)始置,为殿中省的副长官。见“殿中监”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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