民政部参议厅
官署名。清末民政部所属机构。光绪三十二年 (1906)设。掌一部谋议之事,议定本部法令章程。置左、右参议各一人,参事二人。设则例局、统计处。
官署名。清末民政部所属机构。光绪三十二年 (1906)设。掌一部谋议之事,议定本部法令章程。置左、右参议各一人,参事二人。设则例局、统计处。
西夏封号。属上品官,与俱足封号同一等级。
官名。宋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置,员一人,掌户部左曹之事。南宋高宗绍兴四年(1134),令户部侍郎二员通治左、右曹,遂罢。
选官制度。始见于周。定每三年一次。《周礼、地官、乡大夫》: “三年则大比。考其德行、道艺,而兴贤者、能者。”宋、元、明、清诸朝沿用以称乡试,每三年一次,于子、卯、午、酉年八月在各省省城及京师举行考试,
官名。西汉置。西汉将作大匠把工程兵(工徒)分为前后左右中五校,每校置令、丞,掌帅工徒修建宫室等。成帝时省丞。见《汉书·百官公卿表·将作少府》。后并为左右两校。东汉沿置,安帝时复置丞。东汉置左、右校令,
省行政公署的内部机构。北洋政府置,依照民国二年(公元1913年)《划一现行地方行政官厅组织令》的规定,掌理下列各项事务;一、监督征收地方税;二、监督地方税以外的收入;三、地方税违法征收的处分;四、滞纳
见“宝章阁”。官名,宋理宗宝庆二年(公元1226年)置,位在学士、直学士之下,掌更直备顾问。见《宋史·职官二》,参看“宝章阁学士”条。
官名。清朝四品太监之衔名。为太监之最高职衔,充敬事房总管。清制,太监品级最高不过四品,然清末亦有特赏二品顶带者,如李莲英等。
见“宣镇侍卫府”。
参见“光禄司”。
官名。西晋改客馆令置,为典客署长官,隶大鸿胪。南朝复改名客馆令。梁、陈称典客馆令。北齐复置,为鸿胪寺典客署长官。隋初置二员,正八品,炀帝大业三年(607)改名典藩令。唐朝复旧,置一员,从七品下。宋朝存