水部曹
参见“水部”。
参见“水部”。
清朝捐纳方式之一。乃后期之加捐花样,咸同年间,初为鼓励加捐,实行多立班次,减折加捐之法。纳捐者多以饷粟交进,有成数不及定额之半者。其后另订加成新章,并令交进实银,因有此称。同治三年(1864)设银捐新
初指尚书令、仆射。《晋书·职官》: “建安十三年,罢汉台司,更置丞相,而以曹公居之,用兼端揆。”《梁书·沈约传》: “约久处端揆,有志台司。”后成为宰相的代称。尚书省长官称端右,称端揆。《晋书·职官志
官名。西晋置,为荆州刺史属官,职掌不详。州分职吏名。晋代置于荆州,员额一人,见《晋书·职官志》。职掌农田垦殖。
宋朝无品武阶官名。南宋置,为效用十资第一资,月给钱三千,米一石五升,春冬衣绢各二匹。
①官名。《周礼·天官》冢宰属官。上士爵。一说为周朝置。掌国家财政收支,供应君王及后妃世子服装等。②汉以后州、郡府别称。《南史·王劢传》:“王生才地,岂可游外府乎?”③隋、唐诸折冲(都尉)府统称。即左右
设立官职。《商君书·定分》:“为法令置官吏。”《周礼·天官·大宰》: “三曰废置,以驭其吏。”《春官·内史》: “掌王之八枋之法,以诏王治”,“四曰置”。
官名。唐肃宗上元二年(761),以北衙军使卫伯玉充任,击史朝义于陕州。又以陕州节度使郭英兼任。代宗宝应元年(762)郭英入朝,神策军遂统于观军容使,不再置节度使。参见“节度使”。
唐朝大理寺官员被超擢他官所出犒酬本寺同僚之资。李肇《唐国史补》卷上:“韩令为宣武军节度使,张正元为邕管经略使,王崇为寿州刺史,皆自试大理评事殊拜。本寺移牒醵光寺钱,相次而至,寺监为荣。”
官名。春秋战国置。掌闾府文书之小吏。《礼记·内则》:“宰辩告诸男名,书曰:‘某年、某月、某日、某生。’而藏之。宰告闾史,闾史书为二,其一藏诸闾府,其一献诸州史。”
本意为制度、法式、命令。秦始皇统一六国后,定为皇帝命令文告之一种,又称制书。汉朝因之。内容有一定格式,其文曰制诏三公,皆玺封,尚书令印重封。宋明以后成为一种公文程式,即以上达下公文之一。明朝由殿阁学士