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泉府

官名。《周礼》地官之属。一说为周朝置。掌理市场税收,调节货物供求。《周礼·地官》: “泉府,上士四人,中士八人,下士十有六人,府四人,史八人,贾八人,徒八十人”,“掌以市之征布、敛布之不售,货之滞于民用者,以其贾(价)买之。物楬而书之,以待不时而买者”,“凡民之贷者,与其有司辨而授之,以国服为之息。凡国事之财用取具焉。岁终,则会其出入而纳其余”。


官名,周置,掌管国家税收,收购市上滞销货物等。《周礼·地官·泉府》:“泉府掌以市之征布,敛市之不售,货之滞于民用者,以其贾卖之物楬而书之,以待不时而买者,买者各从其抵,都鄙从其主,国人郊人从其有司,然后予之。凡赊者,祭祀无过旬日,丧纪无过三月。凡民之货者,与其有司辨而授之,以国服为之息。凡国之财用取具焉,岁终,则会其出入,而纳其余。《汉书·食货志下》:“国师公刘歆言周有泉府之官,收不雠,与欲得。”注:“师古曰:雠读曰售。言卖不售者,官收取之;无而欲得者,官出与之。”参看“泉布”条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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