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制院录事
官名。清末内阁法制院属官。宣统三年(1911)五月设。位佥事之下。无定员,视事之繁简酌置。分任本院法律法令之起草与审议。
官名。清末内阁法制院属官。宣统三年(1911)五月设。位佥事之下。无定员,视事之繁简酌置。分任本院法律法令之起草与审议。
官名。掌祭祀。《吕氏春秋·季秋》: “命主祠祭禽于四方。”高诱注: “主祠、掌祀之官也。祭始设禽兽者,於四方报其功也。”
官名。西汉有主章长丞及东园主章,均为掌木材之官,东汉又有材官校尉,东晋改材官校尉为将军,南朝沿置,北周置掌材上士,正三命;掌材中士,正二命;掌材下士,正一命,属冬官府匠师中大夫。
官名,王莽置,属大司空,位孤卿,与其他八卿分掌中都官诸职。若,顺也。见《汉书·王莽传》。
官名,王莽置,俸二千石,掌辅佐。《汉书·王莽传》:“甄丰为太阿右辅。”“太阿右辅、大司空、卫将军、广阳侯甄丰为更始将军,(封)广新公……是为四将。凡十一公。参看《太保后承》、《太傅左辅》两条。
官名。唐朝为节度使府衙内之牙将,统最亲近卫兵,高一级的称衙内都指挥使。党项复州定难军节度使府设此职,至李德明在位时均设置。
文书名。上行文。始于宋,时称“呈状”,以后历代均有。清朝沿用,改称呈文。凡织造、关监督行文户部,提督、总兵行文兵部,道府以下直接行文六部,布政使、按察使行文军机处,六科行文都察院,六部各司对堂官均用之
官名。即“徕远清吏司员外郎”。
又作“鄂尔布”。满语。汉译作“鹿角兵”,为清朝八旗汉军骁骑营掌舁鹿角之甲兵。康熙二十四年(1685)置。八旗汉军每佐领下额设八名(初为四名),在佐领下养育兵及闲散内挑选。
战国至秦汉的一种候补官位制。战国时,齐楚赵魏秦诸国均置郎中,有俸禄而无实际职务,常由郎中而出任显职,如李斯先为吕不韦的舍人,取得不韦的赏识,举以为郎,由此遂致显达。至秦汉时期郎官制度又有发展,郎有议郎
海关征税部职员的一种,又称巡缉科。见“征税部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