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制院录事
官名。清末内阁法制院属官。宣统三年(1911)五月设。位佥事之下。无定员,视事之繁简酌置。分任本院法律法令之起草与审议。
官名。清末内阁法制院属官。宣统三年(1911)五月设。位佥事之下。无定员,视事之繁简酌置。分任本院法律法令之起草与审议。
尚书八座的别称。指尚书令、尚书仆射及列曹尚书。参见“八座”。
清代内阁所属特开的修书馆。见“内阁修书各馆”。
即“脱脱禾孙”。
官名。见“公府媒曹”。
官名。即侍卫亲军马步军都指挥使。
东汉以首都洛阳为东京,以西汉故都长安为西京,合称二京。
官署名。元朝置,秩正三品,掌后宫供帐及扈从盖造之人,隶徽政院。置令、丞各四员。成宗大德十一年(1307),併入群牧监。官署名。元大德十一年(公元1307年)置,属徽政院,秩正三品。掌供帐及扈从盖造之人
官名。元至元十六年(公元1279年)置, 为京城侍卫军之一,属枢密院。掌宿卫扈从,并兼屯田事务。国有大事则调度之。秩正三品,以都指挥使为主官,员额三人;下设副都指挥使二人,秩从三品,佥事二人,秩正四品
官名,汉置。雁门郡沃阳县有盐泽,置长、丞,长为正,丞为佐官。掌管盐泽事务。《汉书·地理志下·雁门郡》:“沃阳,盐泽在京北,有长丞。”
民国期间县或县属重镇设巡警局,俗称局子,掌警巡捕盗,维护社会治安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