字典APP>历史百科>古代官职>法部

法部

官署名。清末中央司法行政机构。光绪三十二年(1906),改刑部设。掌全国司法行政,办理朝审、秋审事宜,复核大理院死刑案件,监督京外各法司。置尚书一人,左、右侍郎,左、右丞,左、右参议均各一人。下设承政、参议二厅,审录、制勘、编置、宥恤、举叙、典狱、会计、都事八司,以及收发所等。置参事、郎中、员外郎、主事等分别任事。宣统三年(1911),改尚书为大臣,左侍郎为副大臣。


官署名。清朝末期设此官署,掌管司法。下设审录、制勘、编置、宥恤、举叙、典狱、会计、都事八司。其长官为大臣、副大臣,下属还有左右丞、参议、参事、郎中、员外郎、主事等。大臣主管法职,监督大理院及京、外审判、检察,以维法治。副大臣贰之。光绪三十二年改刑部为法部,设尚书、侍郎。宣统三年改尚书为大臣,侍郎为副大臣。民国成立后改为司法部。见《清史稿·职官六·法部》。

猜你喜欢

  • 主帅

    官名。①西魏置。《周书· 韩褒传》: “(北雍州刺史韩褒)乃悉诏桀黠少年素为乡里患者,署为主帅,分其地界。”②唐朝太仆寺置,掌领饲丁饲养国家厩中马匹。③统军主将之泛称。南朝时典签的异称。见《宋书·海陵

  • 固龙额驸

    即“固伦额驸”。

  • 巴雅喇扎兰额真

    即“巴牙喇甲喇额真”。

  • 尚书右丞

    官名。东汉始置,为尚书台佐贰官,居尚书左丞下,秩四百石。掌授廪假钱谷,假署印绶,管理尚书台专用文具及诸财用库藏,并与左丞通掌台内庶务,保管文书章奏。魏、晋南朝为尚书省佐官,位次尚书,与左丞共掌尚书都省

  • 同判国子监

    官名。宋真宗乾兴元年(1022)置,员一人,以龙图阁直学士兼侍讲冯元为之。时国子监颇任贵游子弟之初仕者,资序与管库略同,故设此职以隆其任。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罢。

  • 忠翊校尉

    官名。金代武散官正八品下称忠翊校尉,元代为正七品初授之阶。见《金史·百官一·武散官》、《元史·百官七·武散官》。武散官名。金始置,秩正八品下。元沿置,升秩为正七品。

  • 门下省录事

    官名。宋神宗元丰 (1078—1085)改制,门下省置,员三人。哲宗时增为四人。南宋时,定为正八品。分掌门下省诸房公事。

  • 员外酋望

    官名。南诏官,与酋望、正酋望、大军将、员外,皆如唐朝试官,是一种带衔,无实事。

  • 左戏

    官名。西周置。参见“右戏”。

  • 户部总科

    官署名。明洪武六年(1373)置,为户部五科之一,设郎中、员外郎各二人,主事五人。八年,因事务繁剧,增设尚书、侍郎各一人。十三年罢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