字典APP>历史百科>古代官职>浙江清吏司

浙江清吏司

官署名。简称浙江司。① 明清户部诸司之一。掌理浙江省钱粮收支数目。明洪武二十九年(1396)改浙江部置,设郎中、员外郎、主事等官。分置民科、度支科、金科、仓科等四科治事。兼理在京羽林右等七卫及神机营之俸饷。洪熙元年(1425)南京户部亦置,设官略同。清顺治元年(1644)沿置。设郎中、员外郎、主事及笔帖式、经承若干人。分置民科、支科、金科、仓科、火房等机构办事。兼掌天下之民数、谷数及织造之奏销。光绪三十二年(1906)裁。② 明清刑部诸司之一。掌理浙江省刑名之事。明洪武二十九年(1396)改浙江部置,设郎中、员外郎、主事等官。兼掌崇府、中军都督府、广洋等八卫及两浙盐运司等处刑名之事。洪熙元年(1425)南京刑部亦置,设官略同,清顺治元年(1644)沿置。设郎中、员外郎、主事及经承若干人。兼理分办都察院、南城御史、杭州将军及乍浦副都统等处之文移。光绪三十二年(1906)裁。

猜你喜欢

  • 后司

    官署名。南宋殿前司、侍卫马军司、侍卫步军司及长江沿岸诸军皆置,为审讯狱讼机构。狱讼皆由主帅判决,不经属官。光宗时,命精于刑律者兼管。宁宗嘉定五年(1212),命武举人主管。军事部门兼理司法机构。南宋初

  • 币制局提调

    官名。清末度支部币制局长官。宣统二年(1910)设。一人,正三品,由本部左、右丞兼充。掌提挈全局事务。

  • 法曹掾

    官名。北齐清都郡,邺、临漳、成安三县所设法曹之长官,诸州府所设法曹之属官。官名,也省称法曹,汉置,为法曹长官,掌邮驿科程事。其后,魏晋至隋多沿置,然所掌与汉不同,掌狱讼罪法事,隋以后无。

  • 芙蓉府

    指幕府。无论在朝官员还是地方长官的幕府,都称芙蓉府。唐朝刘禹锡《送陆侍御归淮南使府五韵》诗:“归路芙蓉府,离堂瑇瑁筵。”参看“幕府”条。

  • 追锋将军

    官名。南朝梁置。武帝天监七年(508)定为武职二十四班中的十一班,普通六年(525)罢。武官名。南朝梁置,为加官、散官性质的将军,秩第十一班。

  • 兴文署典簿

    官名。见“兴文署”。

  • 守令

    1、官名合称,指郡守及县令。郡守掌治其郡,县令掌治其县。《汉书·陈胜传》:“攻陈,陈守令皆不在。”注:“师古曰:守,郡守也。令,县令也。”《后汉书·窦融列传》:“刺史、守令多出其门。”又《后汉书·卢芳

  • 牛马群子

    吏名。金朝置。简称“群子”,又称“扫稳脱朵”。群牧所小吏。选自各部家富丁多及有品官的子弟,管理牧放马、牛、羊群。

  • 内园栽接使

    官名。即栽接使。参见内园使。官名。五代后梁置,见“内园使”。

  • 县记室书佐

    县门下吏名。汉置,见《隶续》一九《尉氏令郑季宣碑阴》,其地位低于记室史,参见“县记室掾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