清朝都察院按省区划分的十五个监察机构之总称。即京畿道、河南道、江南道、浙江道、山西道、山东道、陕西道、湖广道、江西道、福建道、四川道、广东道、广西道、云南道、贵州道。初制,仅河南、江南、浙江、山东、山
官署名。元世祖中统二年(1261)设异样纹绣局,至元十四年(1277)改提举司,秩从五品,隶异样局总管府。置提举、同提、举副提举各一员。
常设之官职。又指官职禄位。《左传·文公六年》: “委之常秩。”
副职。《仪礼·聘礼》: “使次介假道。”《说苑·臣求》: “公孙支以次卿以佐之也。”
即“江苏清吏司郎中”。
武官名。见“大详稳司”。
官名。北魏少府所属有中掖廷监,秩从五品上。参见“掖廷”。
官名。北魏置。孝文帝太和 (477—499)中,游肇自通直散骑侍郎,秘阁令迁此。太和十七年定为从三品上,二十三年复次职令,未见。
宫廷作坊名。清置,属内务府广储司。掌熟洗皮张并制作镫、宝盖、缨络等物。设司匠、领催六人,各种匠役一百七十七人。
官名。见“左校令丞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