火房
清朝一些部院衙门的内部机构。多隶于各司,以经承管理,负责办理火食。
清朝一些部院衙门的内部机构。多隶于各司,以经承管理,负责办理火食。
官名。西周、春秋置。①主管藉田省称“甸”。《柞钟铭》:“司王邑甸人事。”《左传·成公十年》: “晋侯欲麦,使甸人献麦。”②掌供薪蒸致飨享的小吏。《国语·周语中》:“敌国宾至”,“甸人积薪”。韦昭注:“
参见“雕”
官名。北洋政府附设于外蒙古各级审判处,掌检察民、刑事案件,相当于见习检察官。
官署名。金置,属尚书兵部,掌防卫都城,警捕盗贼。其官有都指挥使,从三品;副都指挥使,从四品;还有判官等。见《金史·百官二·都指挥使司》。官署名。金置,属尚书省兵部。掌防卫都城、警捕盗贼。设官有都指挥使
实业部直属机构。国民党政府实业部为试验工业原料,改良制造方法,鉴定工业制品,设立中央工业试验所。依照民国二十年(公元1931年)公布的《中央工业试验所组织条例》规定,所内分设两组: 化学组,掌关于工业
①西晋惠帝永安元年 (304) 留守洛阳的政权机构。时惠帝被张方胁迫西迁长安,“唯仆射荀藩、司隶刘噋、太常郑球、河南尹周馥与其遗官在洛阳,为留台,承制行事,号为东西台焉。” (《晋书·惠帝纪》) 长安
官署名。北宋哲宗元祐元年 (1086)置,掌重新审理神宗熙宁元年(1068)正月以后至元丰八年(1085)三月六日大赦以前,命官与诸色人等判罪案判,事涉冤抑者,予以申雪。以及对熙宁变法得罪者,皆获雪除
皇帝的命令文告,同诏书。因诏书写于板上,故名。《后汉书·窦武传》: “(曹节) 召尚书官属,胁以白刃,使作诏板,拜王甫为黄门令。”诏旨的别称,也就是皇帝的圣旨、命令。《后汉书·窦武传》:“召尚书官属,
官名。西魏、北周秋官府布宪中大夫司寤中士佐官,正一命。
官名。三国魏末相国府僚属,即不署曹、无具体职司之“属”,位在诸曹掾属下。员九人。官名,三国魏置,为相国府属员,不属曹,无具体职事。位在诸曹掾属下,员九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