炭场
官署名。北宋置,掌年额税炭木炭,以供内外之用,并向京城百姓出售。设监官,以京朝官及三班使臣充任。初隶三司,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后隶司农寺。
官署名。宋置,掌储备薪炭以供百司之用。见《宋史·职官五·太府寺》。
官署名。北宋置,掌年额税炭木炭,以供内外之用,并向京城百姓出售。设监官,以京朝官及三班使臣充任。初隶三司,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后隶司农寺。
官署名。宋置,掌储备薪炭以供百司之用。见《宋史·职官五·太府寺》。
官名,汉置,为护羌校尉属官,掌领兵护西羌。见《后汉书·百官志五·护羌校尉》。参看“护羌校尉”条。
官名。隋朝置一员,从三品,为右监门府长官,掌宫殿门禁及守卫事。炀帝大业三年(607)改称右监门府郎将,正四品。唐高祖武德五年(622)复为右监门府将军。
见“五威司命”。官名,为五威司命的省称。《后汉书·隗嚣传》:“司命孔仁纳言严尤、秩宗陈茂,举众外降。”司命掌察举上公以下非法者,《汉书·王莽传》:策命统睦侯陈崇曰:咨尔崇。夫不用命者,乱之原也;大奸猾
官名。北魏置,为派驻尚书省驾部曹监察政务、兼理曹事的内廷官员。孝文帝太和十七年(493)定为从三品上。
官名。辽朝置为南面官,南枢密院官员。与南院枢密使同掌南枢密院事。官名,辽朝置,佐南院枢密使掌文铨部族丁赋之政,凡契丹人民皆属之。见《辽史·百官志》。
官名。西魏恭帝三年 (556) 置,北周沿置。春官府守庙中大夫属官。佐守庙中大夫、小守庙下大夫掌本司事务。武帝建德二年 (573),省六府诸司中大夫,以下大夫为长官,遂成为守庙司次官。宣帝即位,六府诸
官名。辽置,为北大王院的副长官。见“北大王院”。
官名。西魏恭帝三年(556)置,北周沿置。冬官府司玉司长官,掌各种玉器的加工、制作。下设小司玉上士、 司玉中士以佐其职, 领工中士、磬工中士、石工中士等官属。正四命。隋
官名。清末陆军部军牧司之长官。光绪三十二年(1906)设。掌军牧司事。
唐五坊之一,以狗坊奉御为主官。见“五坊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