字典APP>历史百科>古代官职>热、察、绥都统府审判处

热、察、绥都统府审判处

官署名。北洋政府时期热河、察哈尔、绥远三特区,均于都统府内设置审判处,作为区内的审判机关,由都统监督司法行政。审判处以都统辖区为其管辖范围,其职掌除受理蒙民的诉讼案件外,并受理不服区内县知事判决而控告的民事刑事案件。依照民国四年(公元1915年)六月二十日司法部重刊《法院编制法》规定,审判处设处长一人,由司法总长呈请大总统简任或由当地道尹兼任。处内分设民事和刑事两庭,各设审判员一人、学习审判员二至四人,书记官二至五人,承发吏和检验吏各若干人。若按民国三年(公元1914年)五月二十一日公布的《热河都统府归绥将军府审判处暂行条例》的规定,则审判处长得由民政厅长兼任,审判员、学习审判员作审理员;又规定司法警察以民政厅巡警兼充。

猜你喜欢

  • 册授

    官制术语。唐制,凡三品以上官员,由皇帝当面册封,称册授。唐制,除授三品以上官称册授。见《资治通鉴·唐纪》“景云元年”条。

  • 乌思藏纳里速古鲁孙等三路宣慰使司都元帅府

    官署名。秩从二品。隶宣政院。设于元世祖至元十六年(1279)到十八年之间,简称乌思藏宣慰司。掌乌思(前藏)、藏(后藏)、纳里速古鲁孙(阿里三围)军民政务。置宣慰使五员,同知二员,副使一员,经历一员。另

  • 大市刺奸

    官名。三国吴置,负责治安事宜。《三国志·潘璋传》: “(璋)讨山贼有功,署别部司马,后为吴大市刺奸,盗贼断绝,由是知名。”官名,三国时吴置,掌治安。《三国志·吴书·潘璋传》:“(潘璋)讨山贼有功,署别

  • 尝药

    官名,东汉置,属尝药监,掌尝帝药。皇帝得病吃药,在服药前,先由尝药尝,看是不是有毒。由宦者担任。《后汉书·百官三·少府》:“章和以下,中官稍广,加尝药、太官、御者、钩盾、尚方、考工、别作监。”

  • 苗疆缺

    清朝外官缺分之一。属此缺者有云南之元江、鹤庆、广南、普洱、昭通、镇边等府、厅通判、同知,镇雄、恩乐、恩安、永善、宁洱、宝耳等州、县,贵州之古州兵备道,黎平、镇远、都匀、铜仁等府同知,清江、都江、丹江通

  • 内都下大夫

    官名。北魏置。“内都坐大官”属官。《魏书·陆俟传》:“(陆馛)少为内都下大夫。”孝文帝太和(477—499)改制罢。

  • 出宰

    官制用语。由京官外调任地方长官之谓。《后汉书·明帝纪》,永平十八年诏: “郎官上应列宿,出宰百官,有非其人,则民受其殃。”由京官出任地方长官叫出宰。《后汉书·明帝纪》:“郎官上应列宿,出宰百里,有非其

  • 连率副贰

    连率即郡太守,其副贰为郡丞或长吏。《后汉书·景丹传》:“丹以言语为固德侯相,有干事称,迁朔调连率副贰。”

  • 奚官女奴

    官名。北魏置。为后宫女职。孝文帝改定内官时,视五品。见《魏书·皇后列传》。

  • 南部帅

    官名。东汉献帝建安(196—220)中曹操置,三国魏沿置。为南部匈奴长官。三国魏末改名南部都尉,一说西晋武帝太康(280—289)中改。参见“五部都尉”。官名,为汉朝末年匈奴南部长官,掌帅其部众。《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