珍羞署总办处
官署名。清置,见“珍羞署署正、署丞”。
官署名。清置,见“珍羞署署正、署丞”。
官名。太平天国设置,为丞相的属官,员额一人。官阶为职同军帅。参见“典袍”。
官署名。清朝四川之铸钱局。康熙七年(1668)置局,六十一年改今名。设监铸官一人,以同知,通判充任。掌理本省鼓铸事宜。
官名。清朝新疆回部官员之一。掌理匠役营建之事。喀尔噶尔、叶尔羌各设一人,正五品;阿克苏、库车等地设六人,秩七品。
命妇名号。明、清置,以封正、从七品官员之母。
官名。即太常卿,唐武则天光宅元年(684)改,中宗神龙元年(705)复名太常卿。
官名。突厥阿史那氏别部大臣之一,世袭其官而无员限。
六厩为天子养马之处,设令丞或长丞。六厩既属太仆,又属水衡都尉;每厩养马万匹。六厩为:未央厩、承华厩、騊駼厩、骑马厩、辂(或作路)軨厩、大厩。见《汉书·百官公卿表》。
官署名。明朝都察院十二道之一。永乐十八年 (1420) 置,宣德十年 (1435) 罢。原掌交阯(今越南国北部) 布政使司巡按考察诸事。
官署名。元设淮安州、高邮、招泗、安东海州、扬州通泰屯田打捕提举司五所,安丰庐州等处、镇巢等处打捕提举司二所以及塔山、徐邳沂州等处山场屯田提举司两所,均属淮东淮西屯田打捕总管府,秩均为从五品。每司设提举
官名。清朝外奏事处之职官。设于顺治(1644—1661)初,奏事处成立后,改隶奏事处。共六人,以乾清门或大门侍卫兼充,均为熟谙蒙古语人员。掌奏外藩王公呈奏事件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