用事
①掌管某一职事。《曶鼎铭》:“曶,令汝更乃祖考司卜事,锡汝用事。”②当权,执国政。《战国策·赵策四》:“赵太后新用事。”
①掌管某一职事。《曶鼎铭》:“曶,令汝更乃祖考司卜事,锡汝用事。”②当权,执国政。《战国策·赵策四》:“赵太后新用事。”
官名。①东汉和帝永元(后89—105)中,刘尚曾任之。当时地位不很高,与偏、裨、杂号将军同。东汉献帝建安(196—220)间曹操执政时,列为四征将军之一,地位提高,秩二千石。三国魏文帝黄初(220—2
官名。明置,为御茶房长官,掌供御药酒、瓜果,及进御膳。见《明史·职官三·宦官》。
参见“十威将军”。
官名。北魏置。管理西道铸冶事务。源贺长子源延曾赐此官。
官名。秦、汉置属太常 (奉常),掌占卜。东汉并入太史令。北魏又置,《魏书·恩倖·王叡传》:文成帝兴安 (452—454) 初,“擢 (叡) 为太卜中散,稍迁为令,领太史。”隋唐为太常寺太卜署长官,各置
官名。西周置。司空属官,掌盖房之刍薪。官名。西周设置,为司空的属官。见“司空”。
官名。同“司空”。殷朝始置。周朝沿置。《甲骨续存》卷一第七○片: “壬辰卜, 贞口令司工。 ”《扬簋铭》: “王若曰: ‘扬,作司工,官司量田’。”秦嘉谟辑《世本·氏姓》: “司工氏,
秦汉时官吏任用限制之一。秦汉时出任官吏须具有一定的财产,如韩信在秦时为布衣,因家贫无行,不得推择为吏。汉沿秦制,景帝后元二年(公元前147年)以前,须訾算十以上乃得为官,后元二年始减为四算。入吏亦须有
官名。北魏置。总督禁旅,掌宫禁秩序,权任很重,由宗室或鲜卑著姓充任。孝文帝太和十七年 (493) 定为三品上。武官名。北魏置,总掌宿卫之事。《魏书·于栗䃅传》记于栗䃅有子洛
官名。见“诸军兵马都总管府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