直隶司郎中
即“直隶清吏司郎中”。
即“直隶清吏司郎中”。
官署名。又称“总办秋审处”。清朝刑部所属办事机构。雍正十二年 (1734) 设。原以广西、四川二清吏司掌核秋审 (即录各省狱囚) 之案。至是,始遣各司满、汉员外郎各二人专办。后又设协办四人。乾隆十九年
官名。明代于光禄寺置司牧局,掌牧养牲畜之事。主官有大使一人,从九品。嘉靖七年(公元1528年)废。
科举制科之一。唐代设置, 属文类科目。开元七年(公元719年)诏举,邢巨等四人及第。
首都的通称。《史记·平淮书》:“漕转山东粟,以给中都官。”中都即指京师。
官名。西魏、北周夏官府职方中大夫怀方中士佐官,正一命。
官名。隋炀帝始置,为宫廷女官,二十四掌之一,属尚宫局,员二人,从九品。唐改正八品。为司闱、典闱之佐,协掌宫闱管钥之事。宋、金悉如唐制。明永乐(1403—1424)后归其职于宦官。女官名。唐、金皆置,正
金、元以后对中央及地方各官署中掌管案牍、管辖吏员,并协助长官处理政务官员之统称。与主官、属官、堂上官相对而言。金、元时遍设于各级衙门,包括经历、都事、主事、知事、典簿、照磨、管勾(以上为从五品至九品)
满语官名。武职。汉译为“侍卫”。
见“西京国子监”。
官名。北宋陪都应天府属官,或以京朝官签书判官之事,掌助理本府公事。